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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述民评”第四场 聚焦居家养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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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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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评代表现场评判。张凡 摄

    “对于老年人,精神关怀还不够,许多社区的聊天室形同虚设,几乎没什么人来,为什么?因为没有主题。”

  “养老日间照料中心,12个人的床位,却只有两个老人住在里面,10张床位空在那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昨天,杭州市“公述民评”进入第四场,主题是“居家养老”。

  杭州市民政局副局长余岱、杭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周智林两个部门领导,和上城区副区长宣寅、下城区副区长沈凯波、拱墅区副区长方友青、江干区副区长沈燕俊、西湖区副区长沈阳红等五个城区分管领导来到现场,与190位民评代表面对面问政。

  与前几场相比,昨天的现场紧张氛围有所缓和,唇枪舌战的场面有所减少,增加了一些探讨、自省和温情。

  人居分离能否享受

  居家养老服务?

  民评代表:家住杭州江干区春晖社区的夏奶奶患有小儿麻痹症,行动不方便,之前社区也一直给予帮助和照料,可是自从2010年后,夏奶奶却无法享受到区里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对此,采荷街道给出的解释是:“夏奶奶的户口在上城区,江干区的政策只针对户口在江干区的老人。”不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老人难道就没有权利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吗?

  沈燕俊:目前,杭州市级层面的政策能够覆盖所有老人,但是如果是一些区级层面的政策就会受到户籍的限制。

  余岱:归根到底就是谁服务,谁埋单的问题。我们已经通过协商,基本确定了由居住地提供服务,户籍所在地埋单的办法,明年就可以参照执行,由杭州市民政局统一协调。

  25%的养老员

  是不是在无证上岗?

  民评代表:现在杭州为老年人服务的大多都是4050人员,有的服务态度不是很好,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我想替老年人问问,目前杭州养老服务人员是哪些人员组成的?网上公示2013年底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5%以上,那么,剩余的25%是不是无证上岗?另外,养老服务员在服务时,要求佩戴统一证件,有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要求?

  余岱:现在养老员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4050人员,杭州市实施一岗解双难,既解决了一些4050人员再就业,也缓解了一些岗位的招工难。第二是通过招标、社会化服务,中标的社会组织所派出的护理员。

  现在,养老护理人员很难招,流失也很严重。居家护理员的流失比例高达30-40%。有的养老员刚培训完领到证后,可能就跑到其他市场去了,比如当保姆和护工,而补充进来的又是新的养老员。

  因为不断大量流失,所以就需要不断培训,不断招人,这就是持证上岗难以保证100%的原因。至于养老员在服务时是否必须佩戴统一证件,这个还没有做出硬性要求。今后我们将在这方面加强规范、管理,让老人得到安心、放心、满意的服务。

  “日托”养老中心为什么门可罗雀?

  民评代表:西湖区有一家“日托”养老中心,12个人的床位,可是只有两个老人住在里面,10张床位空在那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办法来改变?

  沈阳红:从2010年开始,西湖区开始建设日间照料中心,至今已有44家在正常运作。根据需要,今年作为实事项目,还将再新建10家。

  老人在日间照料中心,首先可以得到心灵的慰藉,可以和其他老人一起进行情感交流,包括像嘉绿苑社区还有一些心理咨询室、沙盘游戏,可以帮助老人及时排解心理问题。其次中心有一些医疗设施的驻点,可以量血压,进行健康咨询,直接为老人提供服务。一些半失能的老人,或者是临时有病的老人,送到中心后,家里人可以更安心去上班。

  至于为什么有些日照中心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宣传不够,有些老人不知道,或者觉得收费会很贵,不敢来;第二是意识的问题,有些子女觉得,把老人送过去了,邻居会不会说子女不孝,有顾虑;三是日照中心自身的原因,许多中心目前刚刚起步,专业化程度还不高,真正需要护理的老人不肯来。

  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宣传,让更多的老人知道家附近就有这样的托老所,可以过去坐坐;二是通过增加一些活动,像心理咨询等,包括养生讲座等聚集人气,吸引老人过来;三是探索公办民营或者是公建民营模式,让专业化的机构运作,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让老人们享受专业化服务。

  社区老年食堂全覆盖还存在哪些瓶颈?

  媒体代表:按照规划,到2015年,杭州市社区老年食堂将实现全覆盖,现在离这个“全覆盖”还有多少距离?社区老年食堂的铺开,目前还存在哪些制约因素?

  余岱:目前,杭州市主城区将近80%的社区已经有了老年食堂,或者已经具备了“老年食堂”的功能,所谓的功能可能是配送的,可能是依托社会化服务来提供的,但是,剩下来的20%的社区,想要开办老年食堂就比较难了。

  主要制约因素包括:一是实在没有场地建;二是有了场地也建不了,因为老年食堂建起来就会有油烟,周边居民投诉比较多;三是撤村建区的,在规划中可能会迟一点再建。

  当然,我们正在想办法落实好每百户2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用房,通过这个途径来解决。另外一些实在没有场地的,是不是可以依托社会力量,通过配餐的形式来实现全覆盖。

  低龄老人能不能为高龄老人服务?

  民评代表:我今年60多岁,我想在我身体还比较健康的时候,为比我年纪大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民政局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可不可让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就像我们献血一样,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也可以得到别人的帮助。

  余岱: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我们称之为“银龄互助”。不仅是在城区,在农村也在做。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我们称为小老人为老老人服务,这个在杭州基本上能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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