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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一男子持刀砍伤前妻被判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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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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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妻子说好的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松阳一男子持刀砍伤前妻被判刑

  晚报新闻智库专家:假离婚风险多,有此想法的人要慎行

  叶某因为做生意欠了很多债务,为了不拖累妻子周某,决定假离婚减轻妻子的压力,谁知离婚手续办好后,妻子竟然执意要真离婚,气不过的叶某与周某一番争吵,最终叶某拔刀相向,将自己送上法院的审判席。3月12日,松阳法院对这起因为离婚问题导致的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42岁的叶某和39岁的周某都是松阳人,两人在2010年6月18日登记结婚,均为再婚。同年11月,两人的儿子出生了。这个很平常的再婚家庭因为儿子的出生,充满了欢乐。但是到了2014年,由于叶某做生意欠下很多债务,这个家就不再那么和谐了。

  叶某在庭审中伤心地告诉法官:“2014年,我因为做生意欠了很多债务,周某经常跟我抱怨,她因为欠债,压力很大。我为了减轻她的压力,就协商假离婚,债务都归我负担,等我赚到钱了,再复婚,我们当时都说好的。”

  2014年9月9日,叶某和周某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儿子的抚养权归叶某、15万元土地征用款和家里的家电归周某,两人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负担。

  “几天后她打电话告诉我,她是真的要离婚,她还和我说,她已经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让叶某想不到的是,原本的假离婚,在几天后因周某的一通电话彻底破灭。

  周某在电话里告诉叶某把家里的家电搬走了,就在周某搬家的前一天,叶某连夜从上海赶了回来。

  2014年10月1日,碰到来搬家的周某,叶某质问其为什么欺骗他,两人随即发生争吵。

  火气越来越大的叶某,从房间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把周某按倒在地上,用水果刀割周某的脸,并扎其大腿。

  趁叶某母亲过来拉劝的时候,周某夺过叶某的刀,向外跑去,浑身是血的周某大喊“杀人啦”。听到周某的声音,其男朋友赶紧赶了过来。

  追打出去的叶某看到周某的男友更是分外眼红,捡起地上的砖头就向对方头上拍去,后被旁边的村民劝住,直到110赶到带走了叶某。

  经鉴定,周某为轻伤二级。

  最终,因故意伤害罪,叶某被松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新闻延伸:

  假离婚风险多

  假离婚的现象在我们生活中时有耳闻,原因有规避房贷政策、城镇拆迁获取额外拆迁补偿利益、农村征地获取征地补偿,或者如文中的叶某一样用假离婚逃避债务的。

  那用假离婚规避政策、规避风险,获取利益是否可行?晚报新闻智库专家、浙江汇时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津表示,假离婚其实风险是很大的。

  吴津说,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表示是真实存在的,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

  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反对。一旦假戏真做,损失的就是双方的姻缘。

  假离婚还有可能对当事人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规避房产政策假离婚时,很多夫妇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将无法要求偿还、索赔。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

  吴津说,有的夫妻会想到在离婚时写上另一份协议,来规避以上变故。但如果将这份协议拿出,正好佐证了假离婚的行为。而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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