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5年未能拆除 三甲街道相:下阶段将统一拆除
违建厂房都已出租。
近日,市民打进本报热线88894000反映称,椒江三甲街道海明村有人在耕地上建厂房,2008年他到国土部门反映,椒江国土部门曾给出调查意见告知书,表示该厂房确系违建,并限期自行拆除,如不履行,将强制拆除。“可是现在已经5年了,违章厂房依旧存在。”
国土部门确认厂房属违建
9月5日,记者来到海明村,市民反映的违建厂房位于海明村小区的东面,紧靠良田,三四间厂房都已出租。
一位路过的村民说,该厂房已经盖起来好多年,一直没拆,即使被确认为违章建筑,还租给了别人,“原本规划这里要修一条路,被这厂房一挡,路就没修。”
2008年,曾有村民向国土部门反映这一情况。椒江国土部门当时调查后确认,三甲街道海明村村民刘某,于2007年11月5日开始,未经批准、擅自在海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上建厂房,占地面积为1506.4平方米,现厂房已建好,该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8年4月24日,椒江国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该起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506.4平方米土地,限期一个月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3.9万余元。
椒江国土部门在回复中还表示,如果厂房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决定出来后,厂房所有人缴清罚款,但是厂房一直未拆除。
街道表示下阶段统一拆除
因为该违建厂房始终未拆除,村民再次向椒江国土部门反映此事。
今年7月16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再次给出调查意见告知书,称厂房所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罚的其他内容,目前,该局已将该案件抄告给椒江区“三改一拆”办公室,建议结合“三改一拆”活动将其违章建筑拆除。
对此,椒江“三改一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该案件发生时间较早,他们初步了解过,现在案件已移交给相关街道,应该已经在安排拆除计划。
三甲街道办事处城管城建办公室主任王峰说,该案件原来是国土部门负责,今年“三改一拆”活动开始后,才转交到街道,为何5年多都未拆除该违章建筑,他们也不是非常清楚。
王峰表示,他们知道村民在反映此事,但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不会组织单独拆除,只能等辖区内违章建筑全部统计后,下阶段再统一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