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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重点人群有五种情形暂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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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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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九场),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问题。

陈直平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及接种时的注意事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浙江重点人群中哪些人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哪些人不可以?接种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疫苗是用于健康人群预防传染病的,我们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实施严格的管理来保证接种的安全,只有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根据紧急接种工作确定的新冠病毒疫苗适用范围,重点人群有以下任何一种或以上情形的人暂时不能接种:

  • 年龄小于18岁和大于59岁;
  • 既往接种疫苗有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的;
  • 孕妇;
  • 患有急性疾病、严重的慢性疾病或者是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 患有其他的疾病,经医生评估后认为不能接种的。

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时,接种过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要带好个人身份证,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接种门诊。医务人员首先要通过身份证来核实其基本信息,比如年龄,同时核实其他的信息。
  • 接种前,医务人员要为其进行健康筛查,受种者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不能接种的情况。
  • 接种者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 医务人员会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程序和要求来规范接种。
  • 领取接种凭证。
  • 接种后,接种者要在接种门诊留观30分钟,观察期间,如果出现不适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接种门诊工作人员。
  • 接种者回家后如有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接种门诊医务人员联系。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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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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