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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法治监督员选聘公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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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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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法治监督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椒江建设,扩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度,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法治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台州市法治监督员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法治建设监督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选聘对象

法治监督员主要从“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行政执法监督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企业从业人员等人员中选聘。

02

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椒江建设;

3.热心法治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反馈法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4.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法治素养,熟悉政策法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专业知识和能力;

5.具有椒江区户籍或者在椒江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03

工作职责

1.针对加强和改进法治椒江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的工作提出监督建议;

3.参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培训、调研、督察等工作;

4.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其他法治监督任务。

04

选聘程序

1.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9月15日。

申报方式:下载《椒江区法治监督员申请表》,填写后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寄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将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2.审核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核实,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并进行公告。法治建设监督员聘期为3年,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9019978

电子邮箱:jjqyfzqmsk@163.com

联系地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山东路368号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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