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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高速公路失控起火 车内10万现金烧成灰烬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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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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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凌晨,嘉绍(G15W常台)高速公路发生一起轿车碰撞护栏事故,激烈碰撞后,车辆燃烧成骨架,车内的十多万现金、电脑及重要合同资料等付之一炬,总损失超过30万元,所幸车上人员及时逃离,未造成人员伤亡。

  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三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消防、医疗、施救等协勤单位赶往事发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轿车停在硬路肩与第四车道上,整个车身已经被大火覆盖,火光冲天,驾驶员正望着熊熊大火不知所措。01时58分,在高速交警及南湖消防大队的及时处置下,大火被成功扑灭,但轿车已被烧成了一堆铁壳,车内财物尽毁。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三大队,碰到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刘师傅。

  刘师傅说,他是在温州市做装修生意的,前一天,刚谈好一笔大业务。前天晚上,他驾驶着自己的凯美瑞轿车,和老婆一起从温州出发回江苏吴江老家。

  昨天凌晨1时20分许,车辆行驶至嘉绍(G15W常台)高速公路往苏州方向126公里附近,当时正下着大雨,路面比较湿滑,车子突然方向失控,撞上了高速公路护栏,幸亏车速不是很快,车辆没有严重变形,当时,刘师傅和老婆马上下车查看情况,突然,车头引擎盖就冒出了浓烟。

  一会工夫,熊熊大火就吞噬了车子,车内刚收的10多万元合同定金、笔记本电脑及重要的合同资料等都没来得及抢出来,全部烧毁。

  据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三大队季建敏副大队长介绍,事故轿车是2006年上牌的丰田凯美瑞白色轿车,有8年车龄,据消防反馈的信息,可能是该车经过猛烈撞击后,造成线路短路,然后起火燃烧。

  由于车上没有随车携带灭火器,所以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而且该车没有保车损险,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保守估计也要超过30万元,全部要当事人刘师傅自己承担。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当前正值炎热夏季,汽车自燃事故多发,其中车辆养护不到位、车内电路短路、长时间高负荷行驶、油路漏油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为尽量避免发生汽车自燃事故,广大驾驶员要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不要轻易对车辆进行电路改装;打火机、摩丝、碳酸汽水等可能发生高温爆炸的东西不要放在车里;定期检测胎压,对轮胎进行清理,以防轮胎花纹沟槽中存在异物;此外,车上要备有灭火器,且掌握其使用方法。若发现车辆冒烟,应马上停车,关闭电源,快速找到起火点,用灭火器将其熄灭。若未能及时发现,火势又很大,则应尽快远离现场并及时打119报警,切不可盲目抢救车内财物,防止意外烧伤。(记者 陆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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