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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警方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行为33起 行拘25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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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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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杭州2月16日电(见习记者邵思翊 通讯员陈福)今年春节期间,浙江杭州市区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和燃放时间都将缩短。16日,记者从杭州警方获悉,春节前夕警方加大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场所检查力度,据统计,截至2月15日,杭州警方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行为33起,行政拘留25人,收缴非法运输、储存的烟花18546箱(件)。

  1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杭州桐庐警方在城南街道金东路花园超市仓库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672箱,经调查系姚某某存放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桐庐县公安局依法对姚某某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1月19日,一辆牌照号码为浙AZNXXX厢式货车从安徽仙霞非法运输烟花,途径16省道桐千线浙江省临安市於潜镇於潜北站路段时,被临安警方发现,当场查获烟花共83箱。临安市公安局依法对托运人邓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月31日,临安警方从一辆牌照号码为浙AC3XXX小型厢式货车中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103箱。警方依法对托运人朱某某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2月9日,淳安人吴某在明知自己经营的好乐购超市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淳安千岛湖泰兴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烟花并存放在超市内。淳安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拘留5天的处罚。

  2月10日,杭州余杭人章某某在自己家中一楼客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4件,被警方当场查获。余杭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章某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今年春节期间杭州市区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月16日至2月19日,燃放时间为18日、19日和3月5日,要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发伤人和火灾事故。警方重申市区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销售、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严禁在节后上班燃放“开门炮”。对不服从管理,固执违规燃放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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