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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鄞州法院为186名农民工发放300万补偿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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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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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2月17日电(记者 何蒋勇)时至年关,小陈、小吴等186名原宁波某机具制造有限公司的职工们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领到了拖欠已久的补偿金共计300余万元,“真是太激动了,有了这笔钱,终于可以安心回老家过个团圆年了,感谢鄞州法院法官们的连日奔波,依靠法律是最好的维权手段。”

  2月2日,原宁波某机具制造有限公司职工的陈某等人到鄞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被执行人宁波某机具制造有限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案件。

  据了解,该批案件共涉及186名职工,涉案金额数较大。考虑到临近春节,大部分职工系外来务工人员,急需领到执行款回家过年,鄞州法院迅速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

  据悉,执行法官一方面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反复沟通,告之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深入职工中间开展工作,指导职工们依法行使权利,防止发生过激行为。同时加大执行力度,与银行系统联动查控,确保款项及时、足额执行到位。

  经承办法官多方协调,最终所有职工同意将经济补偿金总额进行调整,并于节前顺利领到补偿金共计300余万元。

  临近农历新年,鄞州法院执行局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多方位、多渠道执行劳动工资系列案件。从2015年1月份至今已执结10批劳动工资系列案件,集中向327名职工发放执行款600余万元,为农民工们过一个舒心和美的团圆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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