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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 分手之际入室窃取 “感情补偿费”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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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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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2月12日电(方堃 凌笑珍)一段感情走到终点,本可以好聚好散。但是浙江嵊泗的许女士却在和男友摊牌分手之前,偷偷潜入男友家中,窃取“感情补偿费”。警方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许女士竟然还并未和其丈夫离婚,“婚内与他人同居”。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许女士因盗窃受到了法律的惩戒。

  今年47岁的许女士,与其丈夫感情不和,已分居5、6年,但二人并未离婚,夫妻俩各各自生活。两年前,许女士与现任男友桑某关系不错,开始同居生活。

  渐渐地,许女士与桑某的感情并不像热恋时的那般美好,2014年4、5月开始,两人经常吵架。许女士心灰意冷,打算跟桑某摊牌分手。但是许女士想到这两年自己在桑某身上花不少钱,心想倘若分手后拿不到什么补偿,十分吃亏。几番思量,许女士决定去就去桑某家“翻东西”以弥补同居期间的经济损失,充当“感情补偿费”。

  于是,许女士事先偷偷配了一把钥匙以备不时之需。2014年9月4日下午,桑某一家人和许女士打算一起外出吃晚饭。许女士心想此时家中定没人,是个好时机。于是趁桑某一家去饭店的空档,许女士打着一把黑伞尽量躲避熟人,偷偷溜进了那幢房子,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许女士想在桑某房间里翻找自己留在桑某家的金银首饰和衣服,但是没有找到,于是她走进了桑某妹妹的房内,发现桑某妹妹衣橱内有一个红色的信封,信封中全是现金。之后又在床头柜旁的袋子内找到了4条中华牌香烟,得手后许女士迅速离开。慌忙之中,忘记关上房门。许女士把东西放到自己的暂住处后若无其事地前往饭店跟桑某及家人一起吃饭。

  吃完晚饭后,桑某和许女士先回到家中,发现房门虚掩着,桑某第一反应就是进贼了。桑某妹妹他们陆续也回家,连忙去查看自己的钱物,发现信封和香烟不见后立刻报了警。

  通过监控,警方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了许女士身上。许女士主动交代了赃款赃物的藏匿地点。经鉴定,许女士所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4380元。

  法院认为,许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许女士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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