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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遇路口不减速 货车司机撞人致死被判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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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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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2月11日电(记者谢盼盼 通讯员金峰)真正的开车好手永远不会说自己开车技术好,反而会经常提醒身边的人开车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开了多年车的他们知道道路上有多么的危机四伏,一个不小心就会让自己坠入深渊,甚至牵连他人。记者11日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肇事司机张某作出判决,判处张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9月21日,天气不好,下着雨。对于开车的人来说,下雨天特别难受,路滑不说,视线还不好。下午1点,在一物流中心任职驾驶员的张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货车从我县楚门镇开出,往芦浦镇方向行驶。一路并无什么异常,感觉上这天就是很平常的工作日。然而,张某在途径一十字路口时,意外发生了。张某当时见两边并无车辆,于是就没有踩刹车减速。但是,他却没看到王某从右侧路口骑着一辆自行车驶出。重型货车碰撞并碾压了王某和自行车,王某受伤倒地不起。张某慌忙叫醒睡在副驾驶座的同伴。两人立即下车查看,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并为受伤倒地的王某撑伞遮雨。民警很快赶到,张某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同年9月30日,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系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雨天遇路口未降低行驶速度,遇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案发后,张某已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人民币49万余元,并取得谅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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