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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代表呼吁宪法宣誓应确立具体规则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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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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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1月24日电(记者 童静宜 见习记者 李婷婷)“各地人大在组织向宪法宣誓中的作法不一,誓词不同,组织形式各有差异。”浙江两会期间,浙江人大代表、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国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向宪法宣誓制度是中央规定的一项庄重而神圣的活动,已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前的必定程序,有必要尽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实施要求和办法,切实增强仪式的严肃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在马国华看来,就职宣誓虽然是一个仪式,更是一种庄重承诺,对本身也代表一种约束,目的在于通过宣誓活动提醒宣誓人三个最基本的问题: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培养宣誓人对宪法的忠诚,增强宣誓人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感。

  然而,马国华认为,目前部分地区已开展的就职宣誓形式、内容不统一。比如,地方人大开展的向宪法宣誓誓词都是自主拟定,既不统一规范,也不庄重严肃。各地人大组织向宪法宣誓的仪式也不尽一致。有面向国旗的,也有面向国徽的;有举起右手握拳,左手捧宪法典本的,也有右手高举并置于胸前的;有提请人(即“一府两院”领导)当领誓的,也有从任命人员中选择代表领誓……

  因此,马国华建议浙江省人大尽快出台向宪法宣誓有关办法,对宣誓誓词内容和组织形式,包括宣誓活动的时间、议程、主持、宣誓人、领誓人、监誓人等事项予以明确规定,真正把向宪法宣誓这项制度落实好,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到更好的心灵震撼,切实增强他们忠于宪法、恪尽职守的履职责任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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