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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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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之声综合浙江之声记者 何冰倩、浙江发布、杭州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杭州发布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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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为更加科学精准有序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办相关政策要求,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春节期间,如何做好疫情防控?《通知》提出哪些具体要求?一起了解下:

一、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六个不”要求

“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

二、在健康监测具体执行过程中做到“五不得”

“五不得”即: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不属于重点人群的省内返乡人员纳入健康监测;不得将跨省域返回城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纳入健康监测;不得随意扩大农村边界,简单地将县(市、区)全域划为农村地区;不得将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监测变相转为居家隔离;不得要求低风险地区师生假期提前返回或需实施隔离性质的健康监测后才能返校。

三、明确本市农村地区范围和返乡人员出行等事项

针对市民比较关注的“农村地区”范围,以及返乡人员的核酸检测、出行等事项,《通知》也作了明确。

农村地区范围由各区、县(市)科学划定。原则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将除县城(市区)以外的区域划为农村地区,各区可将行政村建制范围划为农村地区进行管理。

对低风险地区跨省返乡人员和省内返乡的重点人群,核验核酸阴性证明,做好日常健康监测,不限制出行。

对跨省出行来杭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入住农村地区酒店、民宿等场所,核验核酸阴性证明。

四、要求各地各单位不得层层加码、过度防控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不得采取封闭小区出入通道等措施,不得随意限制本地区、本单位人员春节期间的合理出行,节后不得针对本地区、本单位返来杭人员制定额外的限制措施。非农村地区的酒店、宾馆对持健康码绿码的人员,不得增加核酸阴性证明等入住条件,餐饮服务单位不得简单以限制人数作为管理手段。

五、强化以人为本、文明防控的理念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推进科学防疫、精准防疫、依法防疫,加强对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妥善处理,切实尊重群众权利、关怀群众需求,体现防疫工作的温度,努力把对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浙江通报几起春节期间返乡防疫政策层层加码典型问题

为确保打赢我省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更好地推进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精密智控,省防控办于2月1日在“浙里督”平台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问题线索。根据群众投诉,发现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在对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实行健康管理时出现层层加码的情形。为推动各地及时自查自纠,现将近期核查的有关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浙中某镇要求所有返乡人员需持核酸检测报告及居家健康监测

有群众在“浙里督”平台反映,该镇要求所有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经核,该镇自2021年1月26日起,对该镇范围内近14天内新出现的外地手机用户自动发送提醒短信,提示所有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第一时间上报村居,且实行 14天居家健康监测。该镇未按要求对返乡人员进行分级分类,是典型的层层加码行为。

二、浙西某村对省内一般返乡人员要求核酸检测

有群众在“浙里督”平台反映,非重点人群从省内低风险地区回该村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存在“一刀切”。经核,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政策,对省内的一般返乡人员,即使跨市县流动,不需要核验核酸检测报告,也不必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该村做法属于层层加码行为。

三、某中心城市下辖某区整体被划为农村地区

有群众在“浙里督”平台反映,其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该区城市区域,要求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实行居家隔离政策。经核,该情况属实。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政策,“农村地区”总体上应不包括城市主城区和县城所在地。该区未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精准防控措施,是典型的政策“一刀切”行为。

四、浙南某镇隔离政策明显加码且简单粗暴

有网民反映,浙南某镇防疫措施加码,从低风险地区回来要有核酸检测报告加居家隔离14天,而且直接贴封条隔离。经核,该镇所辖部分村片面理解疫情防控政策,出现了对低风险地区跨省返回人员予以居家健康观察的情况,且采取贴封条方式,不仅层层加码,且简单粗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上述问题,省防控办已督促相关地方立即纠正。希望各地引以为戒,并举一反三抓好相关问题整改,避免因防疫政策层层加码,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欢迎广大群众继续通过“浙里督”平台反映问题,对不及时自查自纠的,今后将对典型案例予以点名曝光。

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6日

新闻多看点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决防止涉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让全省群众更好地过上安全安宁的新年,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浙里督”从2月1日起面向全省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问题线索。

此次征集主要包括九方面内容:

一是各地各部门落实就地过年服务保障不到位,对群众正常生活造成较大不便的。

二是各地对农村地区返乡政策层层加码,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未分级分类精准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是空间封闭、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落实测温、亮码、消毒、口罩查验不严,存在防控漏洞的。

四是存在较大规模人员聚集,不落实个人健康防护的。

五是药店或基层卫生机构不经实名登记和流调问询出售各类退烧药的。

六是各类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

七是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政策不落实,对重点人群未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

八是市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无法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没有“浙冷链”溯源码的。

九是集中隔离场所未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人员防护措施不落实、操作不规范的。

请您登录 “浙里督”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浙里办”APP、省政府门户网站“浙里督”平台,通过“我要投诉”“我要建议”或手机“随手拍”功能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核查处理。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线索,省政府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精密智控指数评价。

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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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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