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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项治理"特权车" 七类车可减免通行费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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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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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8月27日电 (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重新明确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仅军队车辆等七类车可减免通行费。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特权车""人情车"等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自查清理。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浙江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包括: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包括持"浙江警通"证等车辆,以及执行职务进入辖区内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专用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含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执行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含省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邮政专用车辆。

  浙江省政府要求,凡在上述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之外,依然违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的车辆,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上述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规定相抵触的有关文件,要予以清理和纠正。

  据了解,浙江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等将开展对"特权车""人情车"的专项清理,坚决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不正之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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