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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诚意金有选房优先权 交完之后说领导不同意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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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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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中午,读者吴先生、陈先生向快报爆料,吴先生和亲戚朋友在金华万达广场订了几套房子,事先说好可以享受选房优先权的,但是交完诚意金后,售房工作人员却跟他们说领导不同意,感觉自己像是被忽悠了。

  下午2点钟,李渔东路的万达广场接待中心,吴先生、陈先生也都在。

  吴先生说,几天前他有两批朋友看中了金华万达广场的房子,其中一批朋友交了6套房子的诚意金,另外一批交了2套房子的诚意金。

  “所以,今天我和陈先生也来看看房,我们看中的是12-19楼,靠近南边的B、C、D户型,我准备订两套,他准备订一套。”

  当时接待吴先生他们的,是一名姓王的销售员,吴先生说之前他已经有几个朋友,在这里交了8套房子的诚意金。

  “当时,销售员小王说,我们和前面8套房子凑在一起,组成一个购房团,可以享受选房优先权,这样的话,肯定能选到我们看中的房子。”吴先生说。

  陈先生说:“在我们之前,其实已经有很多人交过诚意金了,如果我们没有选房优先权的话,我们是选不到我们想要的房子的,但是,听小王这么一说,我们就有数了,马上去交了诚意金,还签了《金华万达广场商品房认购权申请书》。”

  吴先生说,每套房子的诚意金是5000元,但是他们交了钱后,却得到小王的通知,他们的情况不能享受之前说的选房优先权,不能保证他们都能选到之前看中的房子了。

  “小王的说法出尔反尔,整个过程也就一个小时,我们都很恼火,要求马上退还诚意金。”马先生说,后来有个女主管出来处理,但是也没能满足他们的要求。

  记者看了一下那份双方签的《金华万达广场商品房认购权申请书》,里头确实没有提到关于优先选房的条款。

  陈先生说,当时小王是口头答应的,要不然绝对不会去交诚意金。

  记者也找到金华万达几位工作人员,他们都表示公司对媒体采访有严格规定,不是谁都能接受采访的,如果一定要采访,他们要另外找时间安排。

  昨晚,记者就陈先生等人投诉最后向金华万达方面确认,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无法给出意见。

  记者咨询了浙江婺州律师事务所的李夏冰律师,他说诚意金不像定金,退诚意金是客户的权利,肯定是好退的,只是不能像定金那样可以退一赔一,但是要走一下房地产销售公司的退费程序,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吴先生他们手上的证据,如果真能证明销售人员出尔反尔,那万达公司的做法有违诚信和商业道德,吴先生他们可以走法律途径拿回诚意金,但说到底还是要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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