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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买了一套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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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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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子木聊房,已获授权转载

文/子木

昨天,子木刷到一则新闻很有趣。

讲的是,武汉有一个姓王的男子,攒了大半辈子钱,千挑万选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东和中介的态度非常好,王先生也对房子非常满意。双方一拍即合,很快就签了合同过了户。

王先生全家人开心得很,一天往新家跑三次。然而就在他准备搬家前一天,迎面碰上了楼上的邻居阿婆,阿婆紧紧张张,细声细语对小王说:

你知道吗?你这个房子刚死过人……

王先生一听到这话,差点儿背过气,“你说啥?我刚买的房子,怎么会死过人?我还特地问过房主这房子“干不干净”,王先生定了定神,连忙掏手机给房主打了过去。

再三逼问下,房主终于说出了实情:这房子之前的确死过人,是一家租户的老人过世了,脑梗急发,但属于正常死亡。

王先生无法接受这种“不吉利”的事情, 认为必须退房。而在房主看来,这种属于正常死亡的房子不是凶宅,过了户休想退房。两者打得不可开交。

警察上门调解,最终,中介及卖方补偿了王先生3.5万元,结束了纷争。

这则新闻很快登上热门,网友议论 纷纷。很多读者也跑来问我,如何看待凶宅。

正好子木这些年也有关注凶宅,以及研究背后的现象,其实凶宅也是有一定的文化和学问的,到底能不能买?对房价产生怎样的影响,大家是需要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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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行内讲法,一般来说,凶宅是指一个房子的居住者出现了例如火灾、跳楼、自缢、凶杀等等非正常死亡情况的时候,可以被判定为凶宅。

这么看,上文新闻里老人属于自发疾病死亡,这属于人到了岁数,不可避免的寿终正寝,这个房子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凶宅。

但王先生也没错,毕竟是不吉利的事情,谁都心有忌惮。他完全可以买其他房子,为什么还要住在里面担心受怕,所以于情于理,房东和中介都存在谎瞒信息,欺骗消费者的行径,赔钱是最合理的。

这是在中国,如果要在日本就不行了。

日本是对凶宅重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他们把凶宅称作为事故物件,从轻度到重度分为7个级别,而我们所说的非常规死亡属于最严重的。

日本对凶宅的鉴定有多认真呢?

举个例子,如果你去看房,站在阳台上看到了坟场,不好意思这是一级凶宅。有一个人夏天被空调吹坏了,得了风寒,第二天突然死了,72小时内被人发现了,不好意思这是三级凶宅。

所以,日本的凶宅特别多,为此还出台了法律,规定凶宅出售或者出租时,必须要向承租人或是买房人告知,否则就要判罚。

市场上还有专门的网站为居民展示凶宅信息,上面写明坐标和死亡原因。当然越凶的房子,价格越便宜。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老话全世都通用。

房子毕竟是为数不多的大额交易品,如果能把凶宅卖到正常商品房的价格,这里面的利润空间足够让人不顾一切。

由此,日本还衍生出另外一个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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