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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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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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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推出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今后将给电商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等九项措施

  □通讯员 沈雁 本报记者 洪慧敏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继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为了能让这项改革尽早惠及本省广大创业者和经营者,浙江工商部门出台了九项措施,进一步转变职能,降低准入门槛,激发社会创业活力。

  这九项措施包括:建设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开发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允许所有企业筹建登记、建设网上企业名称自助查重(指重名)平台、拓展“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功能、放宽经营范围等登记要求、支持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这一点,省工商局在年初推出了“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措施,基本适应了实践需求。此次将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做进一步放宽。如对住所(经营场所)要求较低的电子商务行业,允许设立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由其进行住所托管,即可以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的地址作为其住所。同时,在前置审批部门已经对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核准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可直接予以登记,避免重复审查。

  目前省工商局正结合浙江实际,起草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建议意见,并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发布。

  在这些措施中,还有浙江的大小电商很关注的动向——今后,它们也要和实体企业一样,办理电子营业执照了。记者昨天获悉,我省已推广应用的数字证书,具备了企业身份认证等电子营业执照的部分功能。目前,企业拥有数字证书的覆盖率已达80%左右。工商部门正抓紧下一步对数字证书进行二度开发,使其具备电子营业执照的全部功能,为企业网上身份认证和业务办理提供便利。

  今年年初,浙江省对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业中筹建周期较长的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试行筹建登记。此次则把原先部分行业的筹建登记扩展到了全行业、全范围,方便市场主体先获得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文件以及开展必要筹备活动,从而大大压缩企业筹建的时间与成本。但同时也规定,筹建期间企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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