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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改革以药养医机制 80%县市将实施药品零差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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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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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记者从今天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悉,为了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及时足额、保质保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浙江正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在今年年底前,80%县(市、区)将陆续实施“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即零差价),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

  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即时结报

  会上,省政府副省长郑继伟作了《关于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他说,2009年至2011年,各级政府计划投入356亿元(新增投入127亿元)。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省已安排医改投入200亿元,完成医改目标任务所需的资金基本得到保障。

  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省4773万城乡居民,其中,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846万,参保率超过90%;新农合参合人数2965.5万,参合率92%,提前完成国家目标任务。目前,嘉兴、杭州等地正在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城乡统筹。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目前,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79.6%、53.3%。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医保统筹地区实现了就医费用即时结报。目前,绍兴、衢州等地正在推进市域范围医保“一卡通”;宁波、湖州等地与上海实行医保委托管理,实现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报;杭州、嘉兴、绍兴、衢州市级统筹试点工作也已取得进展,其余市正在抓紧制订方案,力争年内启动实施。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年内80%县市实施药品零差价

  医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为了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浙江确定了以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等“六统一”,其核心内容就是“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郑继伟说,目前,浙江首批确定的30个县(市、区)已于今年2月25日前顺利实施,第二批42个县(市、区)将于今年年底前陆续启动实施,合计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0%。其中,宁波、绍兴所辖的县(市、区)已全面实施,年底前杭州和舟山将全面实施。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果。”郑继伟说,实施这一制度后,基本药物价格更趋合理、群众医药费用也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有效提高。

  据统计,首批30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了34.2%;门急诊均次药费46.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6%,为群众减少药费支出8.8亿元;门急诊量3594.2万人次,同比增长17.3%。

  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郑继伟透露,目前,浙江按照试点先行、鼓励探索、逐步推进的原则,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控制医药费用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用增长,省与市、省卫生厅与各市卫生局以及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均次医疗费用零增长的要求。”郑继伟说。

  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影响医改推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郑继伟坦承在推进医改过程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医疗工作进展不平衡;基层服务能力仍不足;各级财政投放压力较大等。

  其中还有一点是,医疗卫生系统长期积累下来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如药价虚高,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和“红包”,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问题,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等。

  “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势必影响医改的顺利推进,削弱改革的实际效果。”郑继伟说。(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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