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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600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启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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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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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今日启动。本次面向两个“夹心层”住房困难群体而推出的房源有600套,房源分布于三塘公寓(非成套房源)116套、香槟之约(非成套房源)17套和丁桥联合新苑(两居室成套房源)467套。所有房源均已装修。

  符合申请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12月8日至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夹心层”人群可申请

  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包括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一个夹心层”)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第二个夹心层”)。

  其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

  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按“解困优先”原则受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可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相关专栏下载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先由单位组织审核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单位在12月8日至10日将申请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平稳进行,当符合申请条件的两类申请家庭数超过房源数一倍以上,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申请人收入情况,按照“解困优先”原则确定受理对象,并组织审核。经审核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将按不同受理类别及配租原则进行分类摇号,并产生受理顺序号,按照与试点房源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名单。

  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公告将于12月底发布。

  租金标准已基本拟定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按照“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保障。

  一个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限届满前,住房保障部门将对承租家庭情况进行重新审核,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后进行配租;经审核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退出相应的保障。

  目前,杭州市物价部门会同房管、财政等部门已基本拟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办法,将根据不同土地等级实施不同租金标准。在该办法正式发布前,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的标准租金暂按杭房局〔2009〕258号文件精神执行,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但暂无力购买,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6118.4元)的困难家庭,按标准租金核减50%缴交。上述租金标准含物业管理费,今后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吴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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