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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停车收费标准元旦起将有调整 起点价由3元调整为5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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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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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嘉兴市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依据是嘉发改物(2013)11号文件,具体是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的。根据今年12月5日发布的嘉发改物(2014)360号文件《关于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市区停车收费标准元旦起将有调整。记者近日向物价部门做了详细了解,以此提供一份完整详细的停车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停车收费

  起点价由3元调整为5元

  据市发改委消息,从2015年1月1日起,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服务收费起点价(一小时内)从3元调整到5元。第二个计时单元开始以半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每个计时单位2元。夜间8:00至上午8:00免费。一类区域为市区二环以内收费路段,以及二环以外的主要道路(中山路、昌盛路、洪兴路、新洲路、新秀路、禾兴北路)。

  二类区域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变,一小时内3元,第二个计时单元开始以1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每个计时单位2元。夜间8:00至上午8:00免费。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的停车收费路段(点)。

  景区停车收费标准不变,计费单位仍为每次,小客10元/辆,中巴15元/辆,大客20元/辆。

  此次一类区域停车收费起点价调整后,对于停车时长在15分钟内的临时停靠车辆,仍将实行免费停放;若停车时间达到及超过1小时,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元的停车成本。

  垄断性质配建停车场收费调整

  体现“多停多付”

  车站、机场、码头、城市公共停车场等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停放半小时以内(含半小时)不收取停车费;停放半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每辆车每次收取停车费5元;停放4小时以上,14小时以内(含14小时)的,每辆车每次收取停车费10元;停放14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的,每辆车每次收取停车费15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收费累计计算。

  新规同时鼓励针对在沪、杭等城市上班的乘车人员自驾车辆出售月票,并给予一定幅度优惠。

  在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方面,对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业主停车服务收费,试行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自主定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业主停车服务收费和非小区业主汽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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