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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患白癜风没钱治 她拉上情人和父亲一起骗保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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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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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岁的朱某家境困难,为了给自小患白癜风的儿子治病,她冒险开具假发票骗保,还拉上情人和父亲一起。近日,永嘉县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这3人均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儿子患有白癜风

  丈夫长期在外打工

  朱某的丈夫长期在外打工,生活拮据,家里也没多少积蓄。朱某的儿子从小患有白癜风,她到处借钱,负债累累,但儿子的医疗费始终凑不够。

  2013年8月的一天,朱某带着儿子到位于北京的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看病。医院门口一名男子称,可以开出和真发票差不多的假发票给朱某,报销更多的医疗保险费。

  朱某心动了,给了男子1000元押金。一周后,男子交给朱某票据金额共计4万余元的发票、住院发票及证明。随后,朱某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虚假报销,骗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23059元。

  为了外孙的医药费

  她父亲也开始骗保

  第一次骗保成功后,朱某便一发不可收拾,怀着侥幸心理,她拉上了自己的情人重某和父亲朱某某一起骗保。

  父亲朱某某听说女儿去骗保,心里很不安。他说这是违法的,劝朱某不要做。但朱某反复劝说称,这样一来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朱某某的外孙才有更多医疗费,朱某某便心动了。

  2013年9月16日,重某找人伪造其在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住院发票及证明,票据金额共计8万元,向永嘉县人社局虚假报销,骗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4万元。

  之后,这3人又找人伪造发票,分别企图向永嘉县人社局虚假报销,但都被工作人员发觉而未得逞。

  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重某、朱某、朱某某持假住院发票及证明向永嘉县人社局虚假报销,涉案金额均达10万元以上。

  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

  骗局终于被揭穿

  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发现朱某骗保后报警。而重某、朱某某在得知此事后,也马上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定,重某、朱某、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重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朱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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