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温州

记者调查:超七成受访者希望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 来源:互联网
  • |
  • 2015-01-14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两个月前,市公安局起草了《温州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建议稿)》,进一步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及范围,仅在春节期间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均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这意味着明年端午、元宵,市区或将实现全面禁燃。今天,市公安局就《温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建议稿)》举行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以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参与听证。

  听证会前有30多位市民向温州市警方提交了建议和意见。昨天,记者向温州市市民随机发放了150份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22份,有79人支持端午、元宵节禁燃烟花爆竹,其中12人表示应全面禁燃。

  新《办法》正在制定中明年端午、元宵市区或将全面禁燃

  燃放烟花爆竹是过春节的传统习俗,但在近年来雾霾天气频发,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不少人担心燃放烟花爆竹会使本不乐观的空气质量雪上加霜,限燃、禁燃烟花爆竹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今年10月份,市公安局起草了《温州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建议稿)》。

  与2006年版《温州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相比,《建议稿》最大的变化在于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建议稿》提出:本市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等城市建制范围内,仅在春节期间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即定点定时销售燃放,并限制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其余时间均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重大节庆活动确需组织大型燃放焰火的,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另外,针对未成年人因不当燃放引发事故的情况,《建议稿》明确提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遵守本规定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责任。监护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责任,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规定的,对监护人处以罚款;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的诉求,11月10日,市公安局对该建议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温州市警方已收到30多位市民提交的建议。根据这些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今天早上市公安局举行听证会,来进一步完善《建议稿》的内容。

  今年市两会上46位市政协委员联合署名拒绝烟花爆竹

  对于春节期间是否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这一问题,其实在今年两会期间,就已成为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有关数据显示,2014年春节期间,温州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412次,其中火灾扑救384起。除夕18时到初一凌晨2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达42起,较2013年除夕夜增加了一倍。

  除了明显上升的火灾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员受伤、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基于此,温州市人大代表郑奇芳、市政协委员欧阳后增在2014年春节期间拍摄照片,记录数据,整理成建议、提案后,将其带到了两会上。

  欧阳后增在提案中提出,要求制定法规,将温州城区列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并要求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从源头上控制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这一提案,当时得到了张雪梅等代表、委员的一致赞同和附议,46位市政协委员当场联合署名表示支持。

  “与前几年相比,今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的确有所好转,但除夕夜开始,市区内还是随处可见烟花爆竹燃放。”在郑奇芳看来,目前,宾馆、酒店门口,住宅区、街道马路上因乔迁、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乱放烟花爆竹屡见不鲜,甚至有的丧事、乔迁在凌晨4时就大肆乱放,严重扰乱居民的生活秩序、污染环境,严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损害城市的文明形象。现阶段禁放烟花爆竹已是大势所趋。

  超七成调查者支持春节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

  今年春节,你会放烟花爆竹吗?你对《温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建议稿)》持何态度?昨天,记者向温州市市民随机发放了150份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22份,调查对象涵盖60后、70后、80后、90后四个年龄层群体。其中,参与调查的60后有19人,70后有26人,80后有34人,90后有43人。

  针对问卷中“今年是否会购买烟花爆竹”的提问,122人中有29人表示今年会继续购买烟花爆竹,55人选择不购买,38人则认为要看情况。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原因,60后的人多出自传统习惯,图个吉利;而对于70后和80后来说,除了传统习惯,还有一大原因是孩子喜欢;而90后表示主要是为了和家人一起热闹热闹。而至于购买烟花爆竹的金额,近一半人选择在100元以内。

  对于温州市将进一步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及范围,明年端午、元宵市区或将实现全面禁燃的变化,有79人表示支持,其中12人甚至认为应全面禁燃,认为此举对改善越来越差的空气质量会有所帮助。根据统计数据,这些支持者中,以80后、90后为主,而更多的60后和70后调查对象则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属于一种传统文化习俗,应该继续保留。就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问题,30人希望维持现在的规定,其余92人认为可以减少或者不放烟花爆竹。

  去年温州市烟花爆竹总销售量下滑30%

  温州市兴合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是市区唯一一家取得合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资格的公司,也是市区各销售点的主要供货商。

  该公司负责人朱千里称,由于空气污染问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变得谨慎起来,去年除夕那晚的空气质量一度达到污染级别,除夕24时之后的那一个小时内,PM2.5的平均浓度达到最高值,“罪魁祸首”被指为大量被燃放的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市区烟花爆竹销售量减少了20%。”朱千里表示,虽然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长期以来的习俗,但不少市民考虑到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PM2.5的污染,近几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销量一年不如一年。

  朱千里说,为减少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回应市民对环保型烟花爆竹的需求,公司从去年开始推出了一些无硫低硫、无烟少烟的新型烟花爆竹,今年小型化、环保型的烟花产品将替代传统产品,这将有利于减少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温州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会长陈世勇表示,燃放量的下降,与市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密不可分。近年来,随着市民环保意识提高,去年温州市烟花爆竹总销售量下滑了30%。

  >>>相关链接

  老《办法》和新《办法》的区别

  2006年版《温州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每年有以下十天可燃放烟花爆竹,分别是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的24:00,正月初四至初七每天8:00至22:00)、元宵节(正月十五8:00-22:00)和端午节(允许划龙舟期间每天8:00-22:00)。

  与之相比,新《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仅在春节期间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均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