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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月底实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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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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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已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6月30日起实施。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一系列整治措施,宁波市计划到2017年,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8%以上,市中心城区降尘强度比2013年下降20%以上。

根据该行动计划,宁波市将对高污染行业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各类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实现增产减污。

在能源结构方面,到2017年,宁波市的地方煤炭消费总量将比2012年平均下降1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2010年的66.8%下降到56.7%以下。清洁能源的使用将减少对大气的污染。计划到2015年,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80%,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16%以上,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3%左右。

在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的同时,宁波市将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快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7年,宁波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15%。

目前,宁波市已经基本完成火电(热电)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燃煤火电机组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

除了整治工业企业污染,该行动计划也对主城区工地的扬尘防治提出了要求,要求是规模以上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率保持100%,并建立公众参与监督等工作制度。到2017年,宁波市主城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持续达到100%。

今年6月1日起,宁波市实施了第二阶段的黄标车和无标车的限行措施,今后,限行区域将进一步扩大,到2015年,在绕城高速构成的封闭圈内(不包括绕城高速)全面实行“黄标车及无标车”区域限行;各县(市)区逐步扩大“黄标车及无标车”限行区域,并根据限行要求,严格执行。

宁波市将加大清洁能源车辆投放力度,宁波市市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中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15年底,清洁能源公交车占市区公交车总量的50%左右,淘汰所有公交营运黄标车。

今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据了解,宁波市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态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市政府将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与各地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各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每季度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通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挂牌督办、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实现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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