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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试点行业协会人民调解机制 项目获中央财政立项支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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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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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试点行业协会人民调解机制

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举办年度维权研讨会。

宁波市块状经济结构明显,随着经济的发展,行业矛盾也变得复杂多样。今年,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由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牵头、立项并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人民调解机制试点项目”。该项目获得了2014年中央财政立项支持,经过半年的调研、筹备,在宁波市十家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中进行试点。据悉,该项目试点单位通过化解本行业的矛盾,不仅规范了行业竞争,促进了行业整体提升,而且维护了社会和谐,减轻了司法部门的压力,必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时代呼唤行业协会参与调解

近年来,宁波市工业产业集聚化、区块化特点明显,在服装、家电、机械、太阳能、化工等行业显得尤为突出。随之而来的是宁波市行业协会(商会)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宁波市共有行业协会407家,已基本覆盖各行业产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指导、服务、规范、协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动了宁波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没有形成一个专业化的统一的调解机制,往往因为缺少专业的行业知识或缺少调解的专业知识等,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很难准确把握企业诉求,调解成功率不高。

能不能在行业协会中发展专业化调解组织,让行业协会中既懂法律又有威望的人当专业调解员,调解本行业企业间的矛盾,并逐步扩展到调解本行业企业与其他企业间的矛盾,把行业协会本来承担的行业协调职能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种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的长效机制呢?“随着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资源整合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政府给行业协会参与社会治理让出更多空间,一定程度上行业协会在处理行业纠纷的能力上也需要得到全面提升。”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崔秀朋说,正是基于这种想法,再加上宁波市行业协会发展基础较好,有一批长期从事行业协会工作的负责人,今年初,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决定设立“行业协会(商会)人民调解机制试点项目”,并物色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具体实施。项目旨在宁波市一些行业协会建立人民调解机构,化解相应领域内的矛盾纠纷,缓解和减少民商事诉讼,节约司法和行政资源,推动“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弘扬和谐社会良好风气。

试水成立10个调解委员会

今年上半年,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选择了宁波电子行业协会、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宁波市涂料与涂装行业协会、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宁波市医药行业协会、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宁波市装饰材料商会、宁波市家具商会等10家协会(商会)作为试点单位。这10家试点单位都是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4A、5A级的单位,有良好的会员影响力和行业基础。

电子行业中存在较多的涉外商事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特种设备行业中的低价恶性竞争现象和安全事故纠纷较为明显;而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主要存在的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务派遣纠纷和三方劳动纠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根据10家项目试点单位所在行业的纠纷热点,将试点单位调解的主要纠纷归纳成五种类型:涉外商事、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和安全事故。

目前,由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牵头,已经在10个行业协(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了调解员队伍。调解员分专职和兼职两类,有的是协会会员,有的是退休的专业人士,每个协会的调解员有3至9人。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对调解员进行了培训,组建了行业人民调解专家库,23名成员都是法律、行业、技术三大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专家们为各行业协会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并参与部分调解工作。届时还将组建“10+1”行业人民调解联盟,由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10家项目实施单位发起,致力于建设人民调解自律和监督机制、经验和信息共享机制、考核评估和激励表彰机制,在更广泛的领域节约司法资源、止争息讼。

下一步,宁波市的“行业协会(商会)人民调解机制试点项目”将建设一个可复制的样板,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筹备流程样板,主要包括通过行业调研,掌握行业规模、分析矛盾纠纷状况;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和行业协会自身发展情况,确定人调委的案件受理范围和类别;组建有专业支撑、有精力参与、行业结合度高的人调委团队。二是培养人民调解员人才样板,包括培训课程设计、培训活动形式,考核办法等,所有人民调解员均须严格培训,并经市司法局审核,持证上岗。三是严格的档案卷宗管理样板,人民调解工作最核心的要求是合法,在市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要求人调委在开展调解工作时保存所有证据和案件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格式装订、保存和管理。确保人调委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四是行业调解委样板,将10家试点单位建设成“调解公正、和气待人、依法办事、共建和谐”的可复制、推广的样板式调解委。五是宣传推广样板,利用行业会议、活动,行业网站刊物及新媒体平台,社会公共媒体和商业化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着重宣传成功的典型案例,总结提炼成功经验,策划主题鲜明的宣传报道活动。

打造样板的目的在于,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在10个行业初步形成行业人民调解机制,并以行业协会为基点,在其他行业进行复制。

十家单位解决

多起行业纠纷

为什么要物色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实施该项目呢?早在2011年下半年,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就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按照备忘录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接受市中院的委派、委托和邀请,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当事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向市中院申请司法确认或根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经立案审查之后出具调解书。除接受市中院委派、委托和邀请的调解外,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采取申请制,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沟通确认调解时间,由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共同参与调解。三年来,该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46起企业间的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不仅促进了社会和谐,也减轻了宁波市各级法院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压力。

据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勇斌介绍,今年初以来,通过10家试点行业协会(商会)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筹备,经过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学习、调解室办公场地的建设及必要的设施配置和顾问、专家团队的打造,各调解委已经具备调解本行业相关矛盾纠纷的条件。对本行业进行问卷调研摸底,并采取一系列防范和预警措施,将矛盾尽可能地抑制在萌芽状态,将对社会和谐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会员企业的投诉,是一例涉及安装设备的发明专利被国内一家单位侵权的纠纷案件。协会调解委负责人对专利侵权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分析、认定后,向当事人建议,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端会比较有利,因为被告(侵权方)与原告方(被侵权方)原先既是好朋友,又有一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双方都不想走司法途径来影响双方的感情,但又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约束来解决侵权行为,人民调解委的协调则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最终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委的协调而得到完美解决,化干戈为玉帛。

宁波日报记者 杨静雅 通讯员 邓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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