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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怎样实施监督和查案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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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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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杭州被列为全省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杭州市统一派驻11个纪检组和34个纪检监察组,实现对13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2014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昨日市纪委召开了派驻机构工作汇报会。

  “不回避,不隐瞒,不做老好人”

  驻市某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举例说:“我们有个分局,连续两年在同一领域,先后有多名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些干部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按照以前的处理方式是对相应的单位党风廉政考核扣分,一票否决。但是去年以来,中央开始强调要追究领导责任,也就是一案双查,最终对他们主要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追究了责任。”

  “遇到问题不回避,不隐瞒,不做老好人。”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清平说,派驻机构要突出“主业主责”,就是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中心。

  除了监督责任,各个派出机构积极“当好参谋”,通过履行监督责任推动驻在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如驻人力社保局纪检组明确落实“两个责任”需要做好的10个方面81项重点工作,并将重点工作落实与局领导班子责任分工特别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挂钩。

  “查办案件的独立性越来越大了”

  朱利民是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关于“招生”的投诉是他经常遇到的。“比如在招生监督中,对于保送生监督,我们从保送方案就可以介入监督,如果你是足球特长生,我们会核查在校期间的情况,甚至具体到被提名保送生资格的学生,是踢前锋还是后卫。”他说,存在自由裁量权的地方,就可能会存在腐败。学校工程项目建设、教辅采购、招生监督等都是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今年监督的重点领域。

  2014年,杭州市作为浙江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试点地区,市纪委同时确定了4家单位为杭州市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也在其中。

  去年6月初,杭州市首次从履行“监督责任”角度给各级纪委开出“责任清单”,列明了需要报告的11项“监督责任”。“试点以来感觉到查办案件的独立性大了,党委、纪委分工负责。”朱利民说,现在线索处置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重在抓早抓小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市监察局局长陈春雷说,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在发现党员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敲响警钟,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贪腐从量变到质变。

  谈话提醒教育是抓早抓小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据了解,赵清平去年开展提醒谈话教育67人。他觉得,让存在轻微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得到提醒警示,这种防微杜渐预防腐败的工作形式非常有必要。

  此外,“科技+制度”这一预警廉政风险的方式也在各单位普遍运用。2014年,各派驻机构注重廉情分析和风险防控,积极收集、查找、分析廉政风险,排查苗头性问题,力求“发现在早,处理在小”。如,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财政局推广应用税友龙版廉政效能风险防控模块,2014年杭州市地税系统廉政效能风险消除率达到99.89%。驻市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嵌入式”监督,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审批权的监控,全年比对项目130余个,规划调整较去年下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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