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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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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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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起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

3月1日之前的公积金贷款要到明年享受降息后利率

阅读提示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3月1日作出调整,1至5年的贷款利率降至3.5%,5年以上贷款利率降至4.00%。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根据央行降息通知,已于2015年3月1日作出调整。1至5年的贷款利率从3.75%降至3.5%,5年以上贷款利率从4.25%降至4.00%。

  为了清晰的比较降息前后的变化,记者托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李炳良为我们算了一笔账。用最大众化的例子来算,2014年下半年新实行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额度,即双职工,可贷款70万,期限为20年。原4.25%贷款利率计算结果为:月供4334.64元。现4.00%计算结果为4241.86元,每月减少92.78元。同样以贷款70万,期限20年为例,但是市民选择商业银行贷款的话,原6.15%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结果为:月供5075.78元,现5.9%计算结果为4974.72元,每月减少101.06元。

  李副主任还提示市民,根据政策规定,2015年3月1日之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在2016年1月1日才能享受降息后的贷款利率,即这段时间的月供仍按照原利率执行。而在2015年3月1日(含3月1日)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就直接享受降息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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