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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移动炸弹”频上路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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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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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移动炸弹”频上路 7名相关人员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邓亮通讯员蓝亦静)临近年底,烟花爆竹生意开始红火起来。可有人为了牟利,却不顾自身和他人的公共安全,将成吨的“移动炸弹”驶上道路甚至是高速公路。12月8日至15日,江山市公安局淤头派出所在短短一周时间内,共查扣非法烟花爆竹3719件,7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拘留。

   12月8日晚,3辆超过9米长的厢式货车,运载着上千件烟花爆竹结伴从凤林镇南坞村进入江山市,准备从黄衢南高速公路江郎山进出口上高速,运往台州市、福建泉州等地。

   当晚9点,民警在石弄线贺村镇通贤村路段将其截获。经查,这家花炮公司并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该运输车也未办理任何危险品运输手续,且驾驶员、押运员也不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民警将他们带回队里进行处理。 15日,民警又在凤林镇株树村清南线路段,截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打开车厢也是满满的烟花爆竹。目前,3家花炮公司被处罚,7名驾驶员、押运员被拘留,非法运送的3719件烟花爆竹被查扣。

   -链接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生产、批发企业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也必须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且驾驶员、押运员应该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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