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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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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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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金华市委《关于加快推进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以及《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城中村建设,明确城中村改造布局,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金华市规划局会同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12月12日金华市规划局官网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本次规划范围为市区二环以内,规划对象为村集体农用地被征用,但土地权属、房屋建设、村(居)民安置仍保持农村集体模式的村,共计121个行政村,以及二环以外4个行政村。规划期限为2014~2024年。近期2014~2016年,远期2017~2024年。  据介绍,以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指导,长期、持续、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完成规划范围内城中村的建筑空间形态和居住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基本实现城中村融入城市,推进精品金华建设。

  规划以街道为基础,以区为统筹,结合城中村现状情况和分区分类划分,并以规划原则为依据,以引导策略为导向,对规划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规划布局,规划将二环以内的城中村划分为13个安置集聚区域,对城中村改造安置位置进行引导。

  规划13个安置集聚区共形成79个居住改造安置控制点,其中:金东区规划共计24个,婺城区规划共计16个,开发区规划共计39个。规划安置居住用地面积共约774公顷,产业用地共约158公顷。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2日~2015年1月10日,共30日。

  公示地点: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jhup.gov.cn/;

  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的市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市规划局规划编审处。

  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规划局规划编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115

  Email:jhghbsc@163.com

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及对象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加快推进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文件,本次规划范围为市区二环以内,规划对象为村集体农用地被征用,但土地权属、房屋建设、村(居)民安置仍保持农村集体模式的村,共计121个行政村,以及二环以外4个行政村。(名单详见下表)

  表1金东区行政村名单

序号

所属街道(镇、乡)

行政村 (个)

行政村 名

1

多湖街道

27

七里畈、牛皮塘、下渎口、大项、东龙口、王宅埠、永红、新安、上古井、望府墩、庄头、泉源、横塘沿、叶宅、林头、黄泥山、近宅、毛草山、汀村、潭头滩、里秧田、潭头、雅地、杨宅、十二里、王坦、驿头

2

东孝街道

11

东关、王牌、陶朱路、戴店、下于、经堂头、金东、楼店、凤凰庵、下王、山垅头

3

赤松镇

1

上钱

4

江东镇

4

门口塘、新屋头、方塘、六角塘

小计

43

 

  表2婺城区行政村名单

序号

所属街道(镇、乡)

行政村 (个)

行政村 名

1

城东街道

2

上浮桥、东郊

2

城中街道

1

环城村

3

城北街道

2

洪源、五星

4

城西街道

1

西郊

5

新狮街道

6

道院塘、后垅、车头、骆家塘、五一、勤俭

6

白龙桥镇

4

洞溪、怡村、三联、高桥

7

罗店镇

5

林田、十里铺、倪西店、六头塔、推包井

8

乾西乡

9

湖头、雅宅、上陈、下天师、上天师、黄桥头、鲍杨、联合、后畈田

9

竹马乡

1

方下店(牛长坑)

小计

31

 

  注:倪西店、六头塔、推包井、勤俭村为二环以外的行政村。

  表3开发区行政村名单

序号

所属街道(镇、乡)

数量(个)

行政村名

1

西关街道

5

西关、董宅、五里亭、山嘴头、婺星

2

苏孟乡

10

清江塘村、塘上村、木勺塘村、山背村、桥头儿村、江家村、后山村、西埠头村、寺南村、对家地村

3

秋滨街道

20

张坞垅、朱基头、陆村、社路、秋高、王五元、邵姜、姜山头、马鞍山、冠山顶、沈天田、化山、吕献塘、前周、后周、唐宅、蒋马山背、下新村、吕塘下村、黄元村

4

三江街道

9

项宅村、三路口村、姜家村、洪坞村、王下滩村、何宅村、寺后皇、南市街、寺前皇

5

江南街道

4

下官桥、高畈、中村、金钱寺

小计

48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2024年。近期2014-2016年,远期2017-2024年。

  三、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指导,长期、持续、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完成规划范围内城中村的建筑空间形态和居住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基本实现城中村融入城市,推进精品金华建设。

  四、改造规划布局

  规划以街道为基础,以区为统筹,结合城中村现状情况和分区分类划分,并以规划原则为依据,以引导策略为导向,对规划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规划布局,规划将二环以内的城中村划分为13个安置集聚区域,对城中村改造安置位置进行引导。

  规划13个安置集聚区共形成79个居住改造安置控制点,其中:金东区规划共计24个,婺城区规划共计16个,开发区规划共计39个。规划安置居住用地面积共约774公顷,产业用地共约158公顷。

  1.安置集聚区域A

  安置集聚区A需安置12个行政村,分别为金东区的赤松镇的上钱村,东孝街道的东关 、王牌村、陶朱路 、戴店 、下于村、经堂头、金东村、楼店、凤凰庵、下王、王垅头,共涉及33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12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73.0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22.3公顷,共计95.3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合计为7.9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赤松镇上钱村功能引导为工业用地,其余城中村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2.安置集聚区域B:

  安置集聚区B需安置9个行政村 ,分别为金东区多湖街道的七里畈 、望府墩、庄头、林头、叶宅、横塘沿、驿头 、黄泥山,以及婺城区城东街道的上浮桥,共涉及14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3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48.7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14.9公顷,共计63.6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合计为6.4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3.安置集聚区域C:

  安置集聚区C需安置9个行政村 ,分别为金东区多湖街道的牛皮塘、下渎口、大项、永红、上古井、泉源、十二里、王坦、新安, 共涉及15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5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60.8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16.6公顷,共计77.4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6.2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4.安置集聚区域D:

  安置集聚区D需安置14个行政村 ,分别为金东区多湖街道的东龙口、王宅埠、近宅、毛草山、汀村、潭头滩、里秧田、雅地、杨宅,以及江东镇的门口塘、方塘、新屋头、六角塘,共涉及24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5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60.3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18.5公顷,共计78.8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6.9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5.安置集聚区域E:

  安置集聚区E需安置5个行政村 ,分别为婺城区新狮街道的骆家塘、后垅、道院塘、五一、车头, 共涉及15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5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37.7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6.3公顷,共计44.0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4.7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6.安置集聚区域F:

  安置集聚区F需安置3个行政村 ,分别为婺城区城东街道的东郊村、城中街道的环城村、城北街道的五星村,共涉及26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4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20.6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2.1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

  7.安置集聚区域G:

  安置集聚区G需安置17个行政村 ,分别为婺城区城西街道的西郊;城北街道的洪源村;罗店镇的林田、十里铺、倪西店、推包井、六头塔;乾西乡的上陈、湖头、雅宅、联合、后畈田、黄桥头、鲍杨、上天师、下天师;竹马乡的方下店(牛长坑), 共涉及40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5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因此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116.4公顷, 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30.8公顷,共计147.2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13.2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垃圾转运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规划安置点内现状已有的鲍杨小学、河盘桥小学需根据相应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以满足该安置集聚区的就读需求。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8.安置集聚区域H:

  安置集聚区H需安置4个行政村 ,分别为婺城区白龙桥镇的高桥、怡村、洞溪、三联, 共涉及18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2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36.8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10.4公顷,共计47.2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4.1公顷,依据该区块已批控规,规划该安置点内必须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居委会、菜市场、公共厕所;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卫生站、开闭所、居民健身设施、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9.安置集聚区域K:

  安置集聚区K需安置10个行政村 ,分别为开发区秋滨街道的秋高、邵姜、姜山头、社路、陆村、朱基头、张坞垄、沈天田、王五元、下新,共涉及15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6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40.4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12.2公顷,共计52.6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6.1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10.安置集聚区域L:

  安置集聚区L需安置5个行政村 ,分别为开发区西关街道的婺星、五里亭、西关、山嘴头、董宅, 共涉及16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7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35.8公顷。

  其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3.9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

  11.安置集聚区域M:

  安置集聚区M需安置13个行政村 ,分别为开发区江南街道的下官桥、高畈、中村、金钱寺;三江街道的王下滩、何宅、寺前皇、洪坞、寺后皇、三路口、南市街、姜家、项宅, 共涉及34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15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127.8公顷。

  其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9.5公顷,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

  12.安置集聚区域N:

  安置集聚区N需安置10个行政村 ,分别为开发区秋滨街道的吕塘下、黄元、唐宅、前周、后周、蒋马山背、冠山顶、化山、吕献塘、马鞍山。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7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59.4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16.2公顷,共计75.6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4.5公顷,因此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

  13.安置集聚区域P:

  安置集聚区P需安置10个行政村 ,分别为开发区苏孟乡的后山、西埠头、寺南、对家地、清江塘、塘上、木杓塘、山背、桥儿头、江家, 共涉及17个地块。

  安置集聚区内规划了4个改造安置控制点(具体分布详见图纸),规划安置总居住用地面积合计约为56.7公顷,规划产业用地面积合计为10.3公顷,共计67.0公顷。

  其中,规划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宜为3.4公顷,因此规划建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为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 服务中心、菜市场、小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等。产业用地功能引导为商业服务用地。(来源:中国金华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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