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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账户这一年 收到上交礼金650.32万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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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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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江晚报通讯员 李光 记者刘焜/文 林焱挺/制图)法庭上、电视中,我们见惯了这样的镜头——贪官被查处时,一脸悔恨:“当初别人送礼过来,碍于情面,就收下了。一次两次下来,胆子越来越大,甚至从被动收变成主动要。”

  其实,面对各类礼金,党员干部完全可以做出另一种选择:我不要。

  省市纪委的这个特殊账户,正因“我不要”这个谐音而来:“581”廉政账户。“581”廉政账户并不是近期设立的。2011年4月17日,本报就报道了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开设的账号为“581”的廉洁自律专用账户当日正式启用的消息。次月,浙江省纪委公布了省及11个市纪委“581”专用账户受理网点,其中,杭州市纪委的581专用账户的受理网点为杭州市商业银行(注,现更名为杭州银行)各支行营业部。

  关于这个“581”廉政账户,细心的钱报记者应该还记得前几天的一则报道。

  在中秋、国庆节前,杭州市纪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禁收受礼金礼卡礼券,对确实难以拒收的,必须在收到后的一个月内上交所在单位或直接缴入“581”廉政账户(开户行:杭州银行市府支行)。对不主动上交礼金礼卡礼券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昨天,杭州市纪委公布了一组数据:据统计,“581”廉政账户从去年7月到今年6月,共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收受的礼金650.32万元,约350人(次)主动上交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折合人民币109.37万元。

  怎么往这个廉政账户里交钱?交到账户里的钱,又如何处理?昨天,钱江晚报记者特意去打听了一番。市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收受的无法退回和不便退回的各种礼金,都可以到纪检部门指定的银行缴入专用账户,缴款后由银行提供专用账户的“缴款回执”。缴款人在填写“现金缴款单”时可以不署本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凡持有该账户“缴款回执”的,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

  咱举个例子,某企业的A向某单位的B送了2000元现金和2000元的超市卡。当时A把钱放在B的桌上就走了,来不及当场退回。这时。B就可以到杭州银行的网点,把这些现金存入“581”廉政账户。在填写缴款单时,B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事后,银行会提供“缴款回执”,证明这些钱的确交进账户了。那些卡,B可以交给自己单位的纪检部门。当然,B也可以把这些礼金礼卡,一次性交给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由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统一上缴。

  市纪委工作人员说,交到账户的,只能是现金。那些有价证券、礼卡之类的,能兑换的就兑换,不能兑换的,就采取拍卖、永久封存、统一销毁等措施。

  交到“581”账户的钱,会怎么处理?工作人员回答: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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