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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自称狗是自己的 可因为100块又互相推脱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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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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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网·新闻频道 11月4日 讯  (通讯员 全莹银 记者 李国靖)近日,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解决了一起因狗而起的纠纷。不过,最终结果却让民警大跌眼镜,纠纷中的狗竟由家狗变成了流浪狗。对此笔者总结了一句,这年头,狗狗不好当。

  今天上午10点半,市民张大叔到骆家塘办事。经过一家土菜馆时,看见门口拴着一只小土狗,似曾相识。

  小土狗毛色浅白,身子长,四腿短,张大叔越看越觉得像自家前两天丢失的看门狗。

  张大叔慢慢走向小狗。这时,小狗注意到张大叔,也屁颠屁颠地向他靠近,似乎很熟络。

  “这就是自家丢失的狗。”于是,他找到土菜馆的老板黄大伯,质问他为什么偷狗,并要他归还。

  黄大伯一听就火起来,“我不是小偷,这狗是我光明正大买过来的,凭啥说是你家的。”

  但是,任黄大伯怎么解释,张大叔就是要坚持把狗带回家。双方都不妥协,张大叔只好拨打110报警,让民警来处理。

  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民警赶到时,双方已经争得面红耳赤。

  黄大伯告诉民警:“前两天,有个自称是东北人的男子过来,说自己要回老家了,可是狗带不走,问我要不要买。我开饭馆的,觉得有只狗看看门也是好的,就花200块把狗带了回来。”

  张大叔听到,就问了:“那只狗本来就是我家的狗,凭什么你买了就可以继续养?没有经过我家同意,谁也没权利买下来。”

  听了双方的说辞,民警认为,无论小狗归谁,谁都有损失。公平起见,便作出了损失各自承担一半的建议:如果张大叔要把小狗带回去,就要给王大伯100元的赔偿。如果王大伯想继续养小狗,也要给张大叔100元的赔偿。

  这下,张大叔和王大伯傻了眼。虽然之前争来争去,不过现在因为怕吃亏,双方都放弃了小狗的所有权。

  傻眼的还有办案的民警,明明不是都想把狗带回去嘛,这下怎么都开始都推脱起来了,“看来狗狗也难当啊。”

  再三劝说无效后,民警只好把小狗交由城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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