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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集资房的店面归属镇政府 官方解释拥有店面产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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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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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网·新闻频道 10月21日 讯 昨天,网友“抬头微笑”在义乌本土论坛发帖爆料:义乌市佛堂镇政府把老百姓的集资店面房占为己有了。帖子附有照片,内容是一张盖有“佛堂镇政府”红印章的公告,大概意思是,佛堂镇安居工程三期7号楼沿街用房,东边10间作为物管用房配套归业主所有,剩余沿街用房归佛堂镇政府所有。

  业主:我们的集资房,部分店面房为啥归镇政府

  昨天上午,钱江晚报记者来到位于佛堂一小对面的佛堂镇安居工程三期。

  7号楼共18层,一二层为店面房,共44间,几位建筑工人正在用砖块砌墙,把东侧的10间与其他店面房隔开,楼的外面也被围上了施工安全警示带。

  在店面房的窗玻璃、小区门口公告栏等多个地方,都贴着2014年10月17日发布的盖有“佛堂镇政府”红印章的官方公告:

  告知业主,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小区配备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618.1平方米,经佛堂镇政府研究决定,隔开的10间店面房共632平米(以测绘报告为准),作为物管用房配套给小区,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剩余沿街用房归建设单位佛堂镇政府所有。

  对这份公告,佛堂镇安居工程三期的业主们有异议,他们认为,既然是大家集资造的房子,沿街用房也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怎么会和镇政府有关系。

  按照业主们的说法,这里叫新安里四区,2012年7月中旬交付使用的,当初的集资对象都是公务员、医生、老师、工人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7幢高层公寓共有578套住宅都是业主抽签选定的,集资计算办法大致是9层32万,9层往下低一层减5000元,往上一层加5000元。

  陈女士在3幢有一个套间,共141平方,“当时说是集资的成本房,一共交了36万,算下来2500多元一个平方。”

  陈女士说,当初交房时,就有一位佛堂镇政府的官员说,沿街店面归他们所有,租金用来补贴物业费。

  不过,房子交付以来,7号楼的44间沿街店面却一直空着没人打理。

  “这44间沿街店面房,一年下来也有近百万的收入,空了两年实在是太可惜了。”1幢的业主王先生说。

  因此,今年7月份,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这些店面房进行公开招租。但招租启事刚贴出没多久,佛堂镇政府工作人员就来了,“他们说,这些店面房的产权并不归业主所有。”

  之后,业主们多次向镇政府要求明晰产权,直到10月17日,镇政府贴出这个公告。

  采访现场,多位业主表示,要求佛堂镇政府公开账目,业主集资了多少,整个项目到底花了多少钱,政府有没有拿出钱来等。

  镇政府:这个小区是镇政府开发的,不是集资性质

  随后,钱江晚报记者就此事找到了佛堂镇人民政府一位姓吴的相关负责人。

  “小区的土地是市政府划拨给镇政府的,由镇政府开发建设,再以成本价的方式销售给申购户,并不是业主所说的集资建房性质。”这位负责人说,业主们对小区的性质理解存在误区。

  按照《义乌市建制镇申购成本价住房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购成本价住房,坚持一户一次一套、个人全额投资和属地解决的原则”,业主所谓的集资其实出的只是一套住房的成本价,包括部分公摊面积。

  这么一来,沿街店面房的产权应该归建设方佛堂镇政府,由他们根据相关规定来分配。

  那么佛堂镇镇政府出了多少钱?

  这位负责人说,7号楼的一二层店面房,佛堂镇政府承担的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5486854元。

  针对业主算账的要求,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房子有保修期,因此还有部分钱没有跟承建方结算,最终的账面还没有结清。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如果业主对沿街店面归属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们会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国土局:土地是划拨的,镇政府的确是工程建设方

  昨天下午,钱江晚报记者又联系了义乌市国土局佛堂分局。

  “用于安居工程的国有土地是划拨给镇政府的。”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证实,佛堂镇安居工程三期是由市政府以国有土地划拨的方式给镇政府的,因此佛堂镇政府是工程的建设方。

  随后,钱江晚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炽天律师事务所汪宏亮律师。

  “法律上讲,产权一般来说归开发商所有。”他认为,如果小区的土地是以国有土地划拨给佛堂镇政府,镇政府就相当于是安居工程三期的开发商,那么出售前的产权应该属于建设方。(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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