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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都来替别人处理高速违章 这样的行为是犯法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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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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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网·新闻频道10月17日 讯 (通讯员 周豪 记者 于瑶瑶)上周,金华的高速交警曾查获一个冒用、变造他人驾驶证处理超速扣12分、降级违法的江苏小伙。昨天,也有一位江苏小伙来到高速交警金华四大队,处理高速违法。不过,这个小伙子是来“学雷锋”的,帮一位永康老板处理超速50%以上的违法。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江苏小伙子徐某拿着驾驶证和行驶证来四大队处罚中心。处理的吴警官看到行驶证上是一辆永康牌照的宝马车,心里琢磨着永康车来义乌处理交通违法非常少见,而且又是超速50%以上的,不禁心生一丝警惕:莫非这其中有秘密?

  吴警官打开违法照片,仔细地查看,对徐某进行了一番询问。徐某回答问题时非常镇静,可吴警官还是找出了一丝破绽:明明车里有好几个人,徐某非常肯定地说只有他一个人。随后,吴警官对徐某说:“你和车主徐某认不认识,是什么关系?”徐某说:“我认识的,我们是朋友。”“那么接下来我向你出示7张照片,你从里面找出车主。”徐某闻及,立马懵了,害羞地低下了头。

  不一会儿徐某说出了实话。原来他和宝马车主素不相识,一位老乡请他帮忙说帮这位车主处理一次高速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车主年纪大,扣12分考试通不过。徐某想想自己还年轻,考试没有问题,就揽下了这件事。

  就在吴警官处理完这件事情不久,又有一位姑娘到窗口处理违法。吴警官拿着驾驶证一瞧:面前这位姑娘明显和驾驶证上的不一样啊!于是吴警官就让姑娘报上自己的身份证号,姑娘立马傻眼了。这时,和姑娘一起来的一位小伙子道出了真相,原来驾驶证是他姐姐的,可因为人在温州赶不过来,索性就让朋友来帮忙签个字。

  吴警官对徐某和后来来处理的两位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处理交通违法虽然是比较简单的案件,但也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行为。像这样“帮”他人处理交通违法都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以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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