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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元买了两棵罗汉松 卖家写保证书:树死了我赔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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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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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网·新闻频道 10月16日 讯 日本罗汉松姿态优美古雅,叶较小而浓绿,观赏价值较高,价格也不菲。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由两棵日本罗汉松引发的官司:买家买回了两棵日本罗汉松之后,其中一棵出现枯萎直至死亡,卖家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会补种或赔偿,但是却没有实际行动。无奈之下,买家把卖家告到了法院。

  吴先生在金华开了一家投资公司,公司门口光秃秃不太美观,平时就喜欢花花草草的吴先生打算在公司门口种两棵树,希望公司也能像大树一样茁壮成长。

  2011年4月,吴先生向做苗木生意的包师傅购买了两棵日本罗汉松,种植在自己公司的大门入口处。每棵罗汉松的价格为19万元。

  买卖前双方约定:两棵罗汉松价格为38万元,运到栽种后,吴先生先向包师傅支付30万元,余下的8万元做为养护费用暂先扣下,如果树能存活,余款8万元再付给包师傅;如果树种下后死亡,则包师傅必须负责补种。

  两棵罗汉松栽种后,当年的夏天就有一棵渐渐枯萎。吴先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连忙请包师傅前过来看看。

  包师傅还写下一份保证书给吴先生,保证树不会死亡,如果树死了,他会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到了第二年夏天,这棵枯萎的罗汉松真死了。吴先生多次联系包师傅,要求补种一棵罗汉松或者给予经济赔偿。

  每一次,包师傅只是口头答应却毫无实际行动。

  两年多时间过去了,吴先生就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和包师傅谈拢。无奈之下,吴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包师傅退还购树款。

  在法庭上,原告吴先生出具了相关证据,而被告包师傅却经法庭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院认为,原告吴先生和被告包师傅的买卖关系有领款凭证、取款业务回单和被告包师傅写下的保证书予以确认。

  在树木种植过程中,会有多种因素对树木的存活产生影响,但被告包师傅仍出具保证书承诺保证树木存活,且如果树木死亡愿意承担经济责任。

  所以,包师傅对没有存活的树木,应当承担补种或退还相应货款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包师傅退还原告吴先生货款11万元。

  主审案件的陈法官解释:“一颗日本罗汉松的购树款是19万元,但是吴先生之前还有未付的余款8万元,两相抵扣之后就是11万元。”(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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