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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春节 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可燃放时间、区域等将有变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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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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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10月湖州市治霾318行动以来,警方已查处34起违法燃放爆竹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也在前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有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初步方案)。据了解,相比过去,新通告对可燃放时间、区域、烟花爆竹种类等几个方面,拟做出新的规定。

明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区域有变化

    笔者了解到,根据该初步方案,有限(可以)燃放时间从原来的春节前后各15天,变为2015年2月17日(小年夜)零时至3月5日(元宵节)24时,共计17天。

    方案中还首次明确了禁止燃放的种类、规格。据了解,中心城区严禁燃放A、B级产品;严禁燃放须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和禁止个人燃放的礼花弹、小礼花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严禁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

    有关职能部门也对中心城区有限燃放区域(有限燃放时间外为禁放区域)进行了调整扩大,按照明确的道路、水域为界,对具体区域进行了清晰划定。

    初步方案划定的具体禁放区域为:中心城区东至毗山西路、二环东路、美欣达路(含幸福里小区、玉堂桥小区、香墅里小区、尊园小区、阳光水岸小区);南至港南路与二环西路交岔口,港南路、金湖大桥,金湖大桥以南长湖申航道水域至长湖申航道与里桥港水域交岔口;西至青铜路(含凯莱国际、绿色家园、金宸花园)、凤凰大桥、陵阳路、龙溪北路、大享路、大享路与104国道交岔口、杭长桥北路与二环西路交岔口,二环西路;北至三环北路的区域。

    在有限燃放时间内,这些场所不得燃放。市行政中心、车站、影剧院、公园、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市中心核心商贸区、地下通道、步行街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场所;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和严禁烟火的工厂及其他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居民住宅楼道、阳台。

    据了解,正式通告最迟将于明年元旦前后出炉。

问卷调查八成市民认为应该有限燃放

    为深入掌握市民对于湖州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民意导向的要求,于今年7月在南太湖论坛、警务e广场等网站置顶发布问卷调查,并依托湖州市区爱山、月河、飞英等8个派出所发放问卷近千份,期间共收到有效问卷调查表1759份。

    经统计,由于湖州本地市民环境保护意识较强,对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和噪音污染等危害有较高认同感。近九成市民支持对湖州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一半以上市民认为应严格处罚私放行为,八成市民认为应采取有限燃放的方式进行,加强管理。时间则在春节期间集中较短时间内燃放为佳。

10月以来34起违法燃放行为被查

    10月22日上午9时许,飞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苕溪东路某销售中心门口时发现,该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在门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经调查给予了行政处罚;10月26日上午9时许,龙泉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湖州市区龙泉街道日月城某单元门口发现,胡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经调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潘好介绍,除有限(可以)燃放时间,其余时间段均为禁放期。特别是10月湖州市治霾318行动开始后,警方加大了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近期,流动警务车、警务站都在对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不间断宣传。

    据统计,今年10月以来,湖州市共查处34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与宣结合收到成效,燃放烟花爆竹扰民报警数呈明显下降趋势,从每周15起左右,已经下降到每周4起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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