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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区医保、社保系统暂停运行的公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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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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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为提升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我局于2014年4月启动实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根据计划安排,定于10月底至11月初实施新老系统切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州市区医保信息系统暂停运行

    1.范围对象:湖州市区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诊配药均暂停刷卡结算;外地参保人员在湖州市区范围内“异地就医”暂停刷卡结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配药不受影响,可正常结算。)

    2.起止时间:自2014年11月1日(周六)中午12∶00起至11月3日(周一)上午8∶00止。

    3.注意事项:系统暂停期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就医配药不能正常结算,确需就医配药的,由定点单位开具自费发票,待系统恢复运行后,及时凭自费发票、社保卡等材料到就诊配药医院(药店)作回退补结算处理;或持就诊记录、发票、明细清单、社保卡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二、湖州市区社保信息系统暂停运行

    1.范围对象:湖州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人员增减变动、网上申报、社会保障卡申领 (制作)、网上查询等业务暂停运行。

    2.起止时间:自2014年10月24日(周五)下午17∶30起至11月3日(周一)上午8∶00止。其中网上查询系统恢复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湖州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暂停运行期间,市社保中心服务窗口仍正常受理相关业务申报,待新系统启用后集中办理;市社保卡中心服务窗口仅办理社会保障卡口头挂失业务。

    三、有关事项

    本次湖州市区社保、医保系统暂停服务时间较长,请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并尽量避开系统暂停期间申报业务、就医(购药)。

    对因系统切换暂停有关服务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对上述公告事项如有疑问,或接到关于社保卡、费用报销等任何不明电话、短信,请直接拨打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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