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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两月余 还能领失业金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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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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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局:领取失业金需具备三个条件 非湖州籍参保人员也可领取

        家住湖城凤凰街道的吴小姐在本地一家单位工作四年多,今年7月因岗位调整被解除劳动合同,成为失业一族。她马不停蹄地投简历、找工作,两个多月过去了,仍然一无所获,手头经济紧张起来。“后来有朋友提醒,我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金。但去申请时,说超过了登记时限,现在无法领取。 ”昨天,吴小姐通过96345向笔者求助,她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领取。

    吴小姐表示,她于9月17日来到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服务大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告诉她,原本应该在8月底前来办理,就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金。“根据我之前的工作年限,本来可以领取8个月的失业金,以现在的标准就是8800多元啊。 ”吴小姐懊恼地告诉笔者。

    带着吴小姐的问题,笔者来到了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失业保险科。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今年1至9月份,市本级有13000多人来领取失业金。造成吴小姐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可能是原单位没有告知她相关的领取事项,另一方面她本人也没有留心关注。

    那么,失业金是不是只要没有工作就可以领取呢?该负责人说,按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只要是在湖州参保的人员,不是本地户口也可以通过失业金转移手续在户籍地领取。

    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两张两寸照片、市社会保障卡和个人档案办理失业报到手续。每月确认失业状态后,经办机构于当月26日委托指定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金是根据湖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的,从今年8月1日起,湖州市区内每月的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103元。“吴小姐未能领取的失业金并不是就没有了,如果她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等到再失业的时候就可以一并领取这8个月的失业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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