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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婚纱照 下单容易退单烦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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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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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进入了婚庆旺季,许多准备结婚的新人选择在这个季节拍摄婚纱照。然而,不少新人虽早早地预订了婚纱照,却由于种种原因到最后不拍了,要求退单却遇到了麻烦。吴兴区消保委最近接到了两起跟拍婚纱照有关的投诉。

预订了婚纱照不拍了

    案例一:消费者今年3月份在湖城一家摄影店定制了一套婚纱照,价钱为8899元。准备明年下半年拍。当时付了2000元的订金。后来感觉不想在这家摄影店里拍了,所以要求退还订金,但是对方不答应。

    处理意见:这里的“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关系不能履行时,通过协商,消费者交付的“订金”可退回。不过这起案例中,消费者不愿意在该店拍摄婚纱照,违约在先,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所以经吴兴区消保委调解,双方协商同意:消费者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商家退款。

    案例二:消费者于今年5月份在湖城一家婚纱摄影店交纳了3300元婚纱拍摄定金,准备拍一套七八千的婚纱套餐。谁知,后来自己和女朋友分手了,婚事告吹,婚纱照自然也不拍了。他到该摄影店说明情况,与对方协商,希望能够退还定金。但是对方不肯。

    处理意见:按照一般程序,交完定金后如果消费者违约在先,定金确实不能退。但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交易额的20%,按此计算,七八千的婚纱照支付3300元的定金,显然是超额了。同时,消费者与女朋友分手才导致不能拍,这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意外,属于特殊情况。

    最终经过吴兴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退款。不过当初收费凭证上有两人的名字。所以只退款50%费用给男方。还有50%费用等女方提供收费凭证后,再办理退款手续。

“定金”、“订金”鲜有人质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湖城许多婚纱摄影店为招揽生意,会不定期推出一些优惠套餐活动,以吸引新人下单。而且商家会以各种方式鼓动消费者预付款项。不少新人往往会提前半年或者更长的时间预订好婚纱照的拍摄。在这时间段里发生的变数,往往会引发双方矛盾纠纷。

    摄影店收取预付款项,也有自己的理由。湖城一家摄影店接待人员表示,新人预订拍摄后,店里的摄影师、化妆师会腾出时间为他们准备,还要腾出拍摄场地。有的新人想法有时会随意变动,也不排除一些新人谈好价后,再到其他店砍价。为避免顾客毁约带来损失,他们便在顾客事先支付一定的款项。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交易额的20%。不过记者发现,拍摄婚纱照下单时,有一些摄影店超额收取定金。在收费凭证上,有的店写“定金”,有的店写“订金”。但事实上,很少有人对这些提出质疑。

婚纱照提前下单须慎重

    吴兴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拍摄婚纱等消费中,一些商家往往让消费者预付款项,这时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分清交付的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在今后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在履行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按定金的双倍返还给消费者。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给消费者。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消费者交付的“订金”可退回。

    同时,吴兴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定金不是摄影店说想收多少就收多少,遇到商家要求超额支付定金的情况,消费者可拒绝支付。“最主要的是新人下单时一定要慎重,不要事后轻易发生变卦,容易产生消费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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