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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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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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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书34.8万本

涉及农户32.9万户

    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州市共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书34.8万本,涉及农户32.9万户,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通过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十分重视,将它列为2014年湖州市18项重点突破改革项目之一,成立了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在当年4月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

    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行动部署会以后,湖州市各县区克服工作头绪多、工作任务重等困难,开展了宅基地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始终将公开、公正、公平放在首位,采取公示的方式,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及监督作用,依法依规确认调查及审批成果。

  为有效保证调查进度和质量,吴兴区织里镇率先建立了镇、村、国土所及作业单位人员搭配进村的共同调查推进机制,确保调查不留死角,此做法被作为典型广泛推广。同时,各县区特别重视对调查发证质量的把关,安吉县明确由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对调查发证结果分别进行抽查。

    此外,各县区乡镇政府还加派大量人员开展外业权属调查、登记审批、缮证等,充分保障调查发证进度。据了解,长兴县、南浔区建立了县(区)、镇、村三级参与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机制,长兴县三级共有1300人参与该项工作。

    市新农办、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制定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意见,进一步明确宅基地权属来源、“一户多宅”宅基地分类处置方法和宅基地使用主体等问题。各县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照省政府文件,认真修订完善政策,使政策更具操作性,更可落地,保证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统一有序。据介绍,德清县专门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对宅基地确权和登记发证的若干政策,对宅基地管理中“户”的认定标准及分户认定主体资格界定、合法宅基地的认定标准、违法宅基地的处置办法等作了具体明确,保证了外业调查和权属审核的公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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