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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观潮节本周六启动 直升机、无人侦察机“保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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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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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水凶猛 观潮还是安全第一

  浙江在线杭州9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俞雯褀 通讯员 李武岐 胡晓良) 本周六,第21届中国国际钱江(海宁)观潮节将拉开帷幕。为确保观潮节期间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观潮节期间,海宁的安全保卫力量将达到5000余名。

  首次派出直升机空中保卫

  与往年相比,今年观潮节期间,海宁警方还首次派出警用直升机参与观潮安全保卫工作。此外,增配了续航时长1小时,飞行高度200米的无人侦察机,可实时向观潮安全保卫指挥部传输高清图像信息。

  据悉,警用直升机和无人侦察机的投入使用,将为警方提供了监控范围更广、图像更加清晰的数据信息,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观潮安全保卫应急响应机制,警方会同沿江各镇(开发区),在观潮海塘沿线安装完善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高清视频监控点位41处,实现从尖山至盐仓54.3公里海塘全程可视化。在各景区各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广播扩音系统,通过不间断视频巡查,可以及时发现隐患,实施远程应急指挥疏导。

  无伤亡事故可快速处理

  为做好观潮节交通组织疏导工作,海宁交警将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模式,简化流程,保障畅通。

  据悉,机动车在观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车辆可以安全驶离或拖离的,适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对事故原因清晰、当事各方无异议的交通事故,各当事方可先撤离后报警,根据财产损失情况,按照如下流程处理:

  1、对仅造成各方财产损失的,各当事方在使用手机拍照后应当迅速撤离,将车辆停靠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相互检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后,可自行约定到海宁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海宁市海昌南路吉恩仕大道路口南侧)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仅造成各方财产损失的,各当事方在使用手机拍照后应当迅速撤离,将车辆停靠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可就近到观潮沿线的执勤点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仅造成各方财产损失的,交通协管员现场开具赔偿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到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凭赔偿协议书换取交通事故认定书。

  轻微事故当事双方,也可在关注“海宁交警”微信平台后,借助“轻微事故处理”功能来报警。当事人可进入“海宁交警”服务界面,点击界面下方的“便民服务”栏目,再进入“轻微事故处理”分栏,就会有服务提示,根据提示就可以完成自助取证,上传后便能轻松处理。

  重大事故必须立即报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处理,应当立即报警。

  1、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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