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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宁波专项督查垃圾分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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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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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管理执法联动,对我市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5天内,多家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且在执法队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被处以行政处罚。

检查现场

“我们小区之前撤桶并点工作做得不到位,导致桶边督导人员短缺,不能在每个垃圾桶投放点位旁边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源头分类质量不是很高。”外滩街道桃源小区物业管理责任人表示。“这一次处罚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会尽早尽快落实撤桶并点工作,以后在工作中更加注意监督和宣传,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

外滩中队执法队员表示,处罚前他们已多次上门指导和检查,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在执法队员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仍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因此作出了处罚决定。“生活垃圾是一项必须要靠大家一起努力的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垃圾分类才能落到实处,做到细处。”

执法加持下,混投现象下降明显。据专项行动负责人介绍,前阵子甬江1872小区物业公司因多个垃圾桶多次出现混投现象被处罚,最近几次检查过程中,该小区表现良好并未发现混投混放,可见执法加压是有效果的。

检查现场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北分局

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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