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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个人退休后待遇: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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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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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了,最高封顶数按省月社平工资5960元的300%确定,调整为17880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3322元。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 用人单位要在 8月底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届时社保经办机构将执行 上浮10%的政策。

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以一家用人单位为例,该单位参保职工目前缴费基数为每月3322元,如在规定时间内单位不主动申报,则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每月3654元的标准进行基数核定。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事关个人退休后的待遇。”该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的退休待遇与其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相挂钩, 为不影响参保人员日后退休待遇, 用人单位应主动为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基数。

据了解,社保经办机构将于9月20日后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

就是计算社保缴费的一个重要数据,也是参保人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标准,可以说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所以,社保缴费基数的申报尤为重要,应当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瞒报、漏报、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将直接损害咱参保人的利益。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 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记者:徐祝君 吴慧慧

编辑:严婷 阿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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