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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丽水又有2个村要被征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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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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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

8月12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0】第23号、24号发布

一、项目名称:联城邻里中心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

二、征地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拟征收红线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丽政办发〔2020〕42号)执行。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按照《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32号)执行。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六、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一、项目名称:芦埠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

二、征地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拟征收红线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丽政办发〔2020〕42号)执行。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按照《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32号)执行。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六、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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