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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家长想买学区房结果买到商住房,怎么办?合同解除了,可20万购房定金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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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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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温州都市报

◎原作者丨李伟康

本想买学区房,结果买的却是商住房,怎么办?近日,瓯海法院主持调解了一起因学区房问题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买房的这对夫妻,通过中介看上了一套位于 鹿城区仓桥街商住两用的老房子。经初步了解,该房屋 所属区域有知名小学和初中,正符合他们的预期,于是便决心买房,为孩子三年后入学做准备。2020年4月,在房产中介见证下,他们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定金20万元。

签订合同后,这对夫妻又去打听了一番,结果傻了眼,自己 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住房,可能不能给孩子入学所用。眼看着房屋尾款支付期限越来越近,认为购房目的落空,于是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

对此, 房主称房子是否属于学区房不是他能做主的事,签合同前已明确告知对方要向权威部门确认学区情况,现在对方想解除合同,已支付的20万元就要作为违约金承担。

经办法官向鹿城区教育局发函询问相关情况,该局复函答复商住用房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入学。考虑到双方在签订合同时, 并没有把学区房这一重要属性写进合同中,且未证实案涉房屋不属于学区房,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买房支付的20万元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房主,双方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法官提醒:在购买学区房这类家庭重大支出时,一定要谨慎选择,了解相关入学政策之后再做决定,同时还 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购房的合同目的,否则没有学区的加持,很多房子价值存在巨大落差,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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