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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随意丢有害垃圾,舟山定海开出首张生活垃圾不分类罚单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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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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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不再是说说而已。

定海的张女士因将有害垃圾扔进可回收垃圾桶收到了一张罚单。 这也是定海区首起针对未施行垃圾分类行为而进行处罚的案例。

5月27日下午,有群众反映,定海伍玖文化创意中心附近的可回收垃圾桶内堆满了各种垃圾,有的还散落在路边,不但影响市容环境,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国执法中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果然,3个分类垃圾桶里装满了木条、包装塑料膜、旧地毯等垃圾,甚至还有废弃灯管之类的有害垃圾。

执法队员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视频监控,最终锁定随意扔有害垃圾的是保洁员张女士。

对此,张女士也供认不讳。定海伍玖文化创意中心的一家企业刚装修完毕,负责人请她去清理垃圾。 为了省事,她直接将灯管等垃圾统统丢进附近可回收垃圾桶里。

随后,执法队员开具了 《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张女士在20分钟内完成这些垃圾的清理和分类投放。 执法队员复查时,却发现张女士没有进行整改,垃圾依然混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构成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行为。”

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国执法中队

中队长杨凯

根据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或者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交给专门的回收经营者”的规定 以及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就此,执法队员开出定海首张生活垃圾分类罚单,处以张女士罚款50元。

首张垃圾分类罚单,罚款数额虽不大,但标志着定海垃圾分类工作 从劝导教育为主迈向行政处罚。

增设有害垃圾桶

如今,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在大力推进中,首批“撤桶并点”试点小区陆续启动试运行,垃圾分类已成为不少市民的生活习惯。

但遗憾的是,仍有人我行我素,置垃圾分类规定于不顾。

近日,新城的芮先生也因乱倒垃圾收到了一张罚单。当天清晨,他将翁浦新苑小区的一个垃圾桶拖到门岗附近,然后用力一扔,垃圾倾泻,现场一片狼藉。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有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行为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王倩倩 通讯员 陈迪霜

编辑:硕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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