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温州

年少时偷车去卖钱 出狱后攒钱3年还苦主

  • 来源:互联网
  • |
  • 2015-01-14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深秋时节,看着满地落叶,不禁想起一句话:若悲伤,满眼都是凄凉;若快乐,满心都是希望。其实生活中的很多事,都是这句话的写照,就如今天老师伯的3则案例:一心想要赚“外快”、发不义财的,最终就容易走上歪道;有错就改,不管多难,以后面对的都会是天天向上。

  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改错有时候说起来就一句话,做起来却很难。近日,老师伯听说有人找民警帮忙,想为自己以前犯下的错误“赎罪”。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今年30多岁的瑞安男子池某,多年前为了“来钱快”,就想到偷别人的电动车去卖。2005年至2006年间,他先后3次盗车。后东窗事发,他被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出狱后,池某并没有“重新做人”,于2008年、2009年分别在马屿镇、玉海街道一带盗窃。2010年5月池某因盗窃“二进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池某告诉民警,“二进宫”后他开始觉悟,服刑期间不仅听从管教,还暗下决心,出狱后要为自己曾经的过错“赎罪”。

  自第二次刑满释放至今,池某换过好几次工作。不过,不管工资多少,他养成一个习惯,每次拿到手的工资一定先拿出一部分攒起来。如此省吃俭用攒钱,不为买车、不为买房,只为“还债”。

  本月2日下午,池某拿着7400元钱来到瑞安市公安局马屿派出所,他求民警帮忙找之前被自己偷了钱的人。池某事后告诉老师伯,他这么做只想活得更心安点。

  很快,民警翻出了当年的案卷,找到了其中一个受害人杨某。当看到池某递上的5000元现金时,杨某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一直重复道:“6年了,我还以为失窃的钱拿不回来了。”“小伙子,知错能改就好啊!”杨某的这句话,让池某脸上的尴尬淡了不少。

  另一个受害人曹某由于有事无法赶来,池某就请民警替他将钱将钱转交给对方。

  这正是:

  年少偷车卖,

  往事难忘怀;

  攒钱为哪搬?

  登门还孽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