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嘉兴

口罩滤菌功能不达标!还销售给复工复产企业!这样昧良心的微商“栽了”!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3-0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原标题:口罩滤菌功能不达标!还销售给复工复产企业!这样昧良心的微商“栽了”!

防控疫情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或者贩卖伪劣产品,据桐乡公安机关统计,近一个月来,涉疫类电信诈骗案件占到受理量的10%以上,警方提醒,市民在防疫同时,要防止上当受骗。

今年2月初,一直在卖手机号码的范某,开始在微信上销售各类口罩,销售对像主要是嘉兴、嘉善和杭州的复工企业,销售量较大,一些口罩却非常薄。桐乡公安和市场监管通过联合侦办,将范某销售的口罩送至检测机构检验,发现这些口罩达不到一次性医用口罩滤菌功能要达到90%以上的国家标准。

桐乡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朱震乾说,不合格的话, 像范某所持有的口罩, 过滤效率一般只有40%左右, 那就远远不达国家标准, 就非常危险 。

范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月20日,公安机关对范某及其微信上家收网,共查获三万多只不合格口罩,案值12万元。目前,范某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今年1月25日至2月29日,桐乡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7起,其中涉及口罩、测温枪、护目镜等防疫物资的诈骗案件占10%以上。民警提醒,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要通过正规渠道,遇到疑似诈骗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去就近派出所报案。

桐乡市公安局侦查(反诈)中心民警邱旭斐说,千万不要轻信突然加你 ,声称可以给你出售口罩的人或者一些机构, 他们的口罩来源, 包括一些途径有可能都是不正当的 ,或者说有可能完全就是诈骗。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防骗贴士:

不轻信。购买防疫用品和药品,最好线下到药店或商户购买。网购时,请在正规电商平台上购买,切勿通过“中间人”微信、支付宝转账来进行交易。

不泄密。不在陌生网站中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等有效信息。

不链接。陌生链接不点开,陌生号码不拨打,如需办理机票、火车票退改签业务,或快递退换货业务,可直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

不汇款。切勿给陌生人转账、汇款!如有转账需求,务必要核实清楚对方身份。

嘉广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 刘鸣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