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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举办首个宪法日学习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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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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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举办首个宪法日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副主任张志伟、金成胜、俞四兴、周楚兴、邵建华,秘书长王立仁,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及机关全体干部等参加学习会。

  学习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后,刘冬生作辅导讲话。他指出,今年11月1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宪法地位的持续彰显,有利于宪法意识的广泛培育,有利于宪法实施的全面推进,有利于依宪治国的目标实现,对此,要充分认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

  刘冬生要求,要准确把握人大在推进宪法实施中的历史使命。他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于推进我国宪法的深入实施负有更重要、更直接的职责。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逐步养成全社会学宪、知宪、崇宪、行宪、守宪、护宪的自觉行动。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重点,依法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

  刘冬生强调,嘉兴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要以学习宪法法律来加强自身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治理念、维护法律尊严;要以宣传宪法法律来服务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宪法法制教育、切实营造干部学法用法氛围、有序引导各方参与宪法监督;要以贯彻宪法法律来推动人大工作,切实增强法律素养、研究好设区市立法权问题、配合做好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等,更好地发挥人大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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