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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林草局出台十条措施强化应急期间陆生野生动物管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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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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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23日讯(记者戴璐岭)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林草局获悉,日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向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发出《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十条措施,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四川省应急期间陆生野生动物管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四川省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去年,林草、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历时半年。全省设立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34个、省级监测站14个,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情日常监管,每年收集监测信息有4万余条。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四川省林草局组织了省内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强化措施举措,提出林草系统十条具体的防控措施,全省范围内暂停来自武汉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批。目前,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持续进行中,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陆生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的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

  二、切实加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监管,加大抽查力度,督促提高消毒防疫频次,及时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快速科学处置。

  三、督促指导涉及野生动物展演的主题公园、动物园、萌宠园、亲子乐园等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消毒防疫频次。

  四、切实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野外巡护监测,发现野生动物尸体要及时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五、切实加强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和人工圈养种群的疫源疫病监测,各监测站点要及时、如实上报监测信息。

  六、暂停审批以城市综合体为依托的动物园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科普等行政许可。

  七、暂停审批来自武汉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政许可。严禁我省野生动物转运贩卖进入武汉市域,严禁武汉市域野生动物转运贩卖进入我省市场。

  八、科学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主动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或救护机构。为避免感染疫情,不提倡擅自救护。

  九、加强协同合作,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猎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十、加强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积极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倡导科学健康饮食,提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野生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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