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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燃气公司违建难拆除,多部门被指监管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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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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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之声

记者李录宾、实习生郑凯萍

温州乐清一燃气公司藏身违建房屋多年,群众屡屡举报依然安然无恙。当地多部门声称无权处置,市政府协调后仍难见进展。违法事实认定清晰,监管为何却成为“法外之地”?

东盛燃气有限公司位于乐清市清江镇方江屿村,远远望去,四个硕大的白色燃气罐在阳光下格外显眼。反映人周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违法搭建了两幢两层管理用房和一幢一层生产用房,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

周先生说:“因为它是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投入生产经营的。后来(作为)我们市里历史遗留问题,也就一直没有监督它拆除它。”

东盛燃气公司用地来自乐清市水利局下属的乐清市方江屿围垦工程管理处。双方签订的《临时用地租用协议书》显示,东盛燃气公司租用土地3330平方米,至2012年6月30号租期结束。租赁期满后,水利局决定不再续租,于2016年函告东盛燃气公司,要求其收到告知函后三个月内及时搬迁公司物品,腾空土地。东盛燃气公司以搬迁地块未落实为由,拒绝搬迁。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二中队中队长刘年供告诉记者,接到群众投诉后,他们去现场进行了调查,证实违建情况反映属实。

刘年供介绍情况说:“经过调查之后,发现违法建设的规模总的用地面积是3000多一点,建筑物占地大概是314平方,建筑物是局部两层的439平方,还有个小棚是32平方。”

虽然违建事实认定清晰,但如何处理却让执法部门颇为头痛。刘年供告诉记者,东盛燃气公司地块不在城乡规划范围内,行政执法部门无权去拆:“后来查了之后,向我反馈上来是未编制规划,相当于规划外。职责方面,综合执法局用自己的名义去执法,主体不适格。综合执法局就是城镇范围内的、有控制性规划的这些都是我们综合执法局要去执法的。”

据了解,温州市多家媒体曾对东盛燃气公司藏身违建房屋开展过监督报道。当地的国土规划、行政执法、水利、属地政府等单位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没有法律依据进行依法处置。针对媒体反映的监管缺失问题,乐清市政府去年专门召集了相关部门研讨处置事项,最终明确,由属地的清江镇政府负责牵头处置,以“大拆大整”的名义予以拆除。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二中队中队长刘年供说:“市政府2019年9月16号也召集了三改一拆,清江镇等等相关部门,也组织了针对东盛燃气的处置问题,然后决定由清江镇政府根据乐清市委大拆大整的名义让它实施拆除。”

那么,拆违一事迟迟不见进展的原因在哪里呢?清江镇分管三改一拆工作的副镇长张飞鹏表示,协调会明晰责任后,镇政府已两次向东盛燃气公司下发限期拆违通知书,但结果很不理想。

张飞鹏说:“我们是2019年下半年给他发了一个拆违通知书,然后东盛燃气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后我们清江镇败诉了,发的通知把我们撤掉了。今年上半年,我又去发通知,对方又采取行政复议,再一次把我们清江镇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撤掉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有监管责任,但拆违的主体应该不是清江镇政府。”

在张飞鹏看来,镇政府非并适合的拆违主体。市里定下来由镇政府牵头处置,却没有给予足够的的支持,这让他们很为难。

“市里定下来乡镇牵头,但为什么行政复议乡镇败诉?就是因为没有会议纪要给我们。它如果有会议纪要给我们,我们行政复议不会败诉的。”

张飞鹏表示,违建一定会拆。接下来,他们会与市政府再次对接,待完善资料后第三次向东盛燃气公司下发拆违手续。对此,浙江之声也会持续关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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