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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丨孩子“网瘾”太大竟然偷钱上网,孩子他爸:交给政府处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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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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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世界在孩子眼里,

总是显得特别迷人的,

不过都19岁了,

就算父母想管,

也是很艰难!

幸好,还有这样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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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我真的知道错了,跟你们说声对不起,不敢请求你们原谅,但我出来后一定好好改正!”这是近日再次见到前来提讯的检察官童勇平时,嫌疑人李某请求他帮忙向父母转达的话。虽不是亲耳听见,但李某某父母还是潸然泪下。

19岁的李某曾是一名“网瘾”少年。今年3月,因没钱上网,李某在小伙伴张某的怂恿下,先后5次使用撬锁工具,撬开浦江县5处电动车充电桩投币箱,盗走1430元硬币。其中李某个人实际获利715元。

 

“我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没能力管教这孩子,交给你们政府处理!”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李某的父亲拒绝帮助退出赃款。之后,李某因涉嫌盗窃被移送到浦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孩子还小,案子不能简单处理,否则有可能毁了他。”办案过程中,童勇平审查案卷发现,李某没有前科、认罪悔罪态度很好、犯罪金额也不大,如果能够积极退赃,就符合金华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会签的《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可以不捕不诉的情形,随即多次联系李某父母退赃退赔,并和他们谈心谈话。

 

在检察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李某父母对之前撒手不管的态度懊悔万分,并主动提出愿意帮助儿子退出赃款:“检察官都没有放弃我们的孩子,我们也一定不会放弃!我们有信心帮助孩子改邪归正!”

近日,浦江县检察院正式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为积极推进最高检“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刑事诉讼新格局的建立,金华市检察院近日率先和市公安局会签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应当适用、可以适用、不得适用”不捕不诉的几种情形,在办案中坚持做到“少捕慎诉慎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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