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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新规公示 只针对新建项目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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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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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额外配置公共停车场

  对于办公场所,新规明确区分为行政办公和其他商务办公两类。核心区新建行政办公场地,大于等于2.5万平米场地,核心区每百平米要配建0.6个停车位,其他区要达到1个,小于2.5万平米的场地核心区百平米停车位0.8个,其他区1.2个。

  此外,对于大于等于2.5万平米的行政办公场地,提出了增设公共停车场,而且停车位数量不宜小于配建机动车位总数的20%,也就是说,今后大型的形成办公场地建设的每100个停车位中,要至少留出20个作为公共停车位供市民使用。

  ●商业大型超市每百平米至少1个停车位

  大型超市指标进行了适当提高,规定核心区超市每百平米要配1个停车位,而非核心区则达到1.2个。

  此外,对大型超市和综合商业等场地,所建的停车位中,必须留足至少70%的停车位留给公众。

  ●学校设学生接送专用车位

  大幅提高学生接送车位指标,明确学生接送车位布置要求,并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配建车位分教工和学生接送车位。

  以一所小学为例,按照每班35名学生和2名教工的标准,每班配建专门用于学生接送的车位不少于1.2个,是目前的2.1倍。其他除大专院校、中学、幼儿园的配建指标也相应提升至现行指标的2.5倍和2.6倍。

  ●医院综合性医院车位多出一半

  市、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每百平米停车位由目前的0.8个,大幅上调至了1.2个,也就是说,新建的医院普遍都要比现在的医院停车位多出一半。

  首次增加了对养老机构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每百平米0.3个。

  其他公共设施如图书馆、娱乐性体育设施、餐饮、娱乐、游览场所的配建停车位数量也在新规中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东南商报 记者 范洪 通讯员 叶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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